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07-15 07:43:46
小出纳为何能挪用巨额公款
——一起“小官大贪”案件暴露的问题引人深思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廖培 罗定康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一名出纳,竟能连续7年挪用公款,涉嫌金额累计2680余万元,其中887万余元无法归还,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难以想象,该街道办的财务工作几乎是没有任何监管‘裸奔’数年,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该案中3人被移送司法,1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案件暴露出的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和监管缺失问题,教训深刻。
从管理松散的征拆款下手
这名有着14年工作经验的出纳名叫吴春花,她动歪念的初衷起于“炒股亏了钱,想暂时挪用点公款炒股,等赚回来了再还回去”。于是,她把手中的几个公账都“过筛”一遍后,选择了管理相对松散的征地拆迁款下手。
办案人员介绍,征拆过程中,指挥部与拆迁户达成协议后,要求拆迁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指挥部财务人员到银行帮拆迁户开办存折、设置密码,并将拆迁款汇入账户,而这些都由吴春花一人操办。
拆迁款汇入存折账户后,距离交给拆迁户仍有一段时间,而此时的存折就由掌握密码的吴春花代为保管,隐患就此埋下。
“我是街道办财务人员,在银行有备案,之前这些账户的开户、汇款都是我去办理的,所以我拿着这些存折十几万、几十万地取款,直到全部取完,银行也没有多问。”吴春花交代说。
这些已成“空壳”的存折要交给拆迁户时,里面没有了拆迁款,又怎么办呢?“我先将挪用过的存折注销,然后用同一个拆迁户的名义重新办一个存折,再从另外待付的拆迁户存折里取钱,存入新办的存折中。这样新存折交给拆迁户时,既不会少钱,也看不到被挪用的银行流水记录。”吴春花说。
就这样,2013年至2017年5月,吴春花利用管理漏洞和银行的疏忽,挪出800多万元拆迁款,几乎都被她用在炒股中亏掉了。
环环相扣的监管却层层失守
2017年,指挥部改变了拆迁款支付方式,由存折支付变为存单支付。存单支付取款日期是固定的,这让吴春花措手不及。
面对公账中巨大的资金窟窿,想“搏一把后还回去”的吴春花不得不铤而走险,用违规购买银行支票、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的形式挪用公款。
“正常情况下,出纳从公账中取款,要在专门的银行支票上填写取款金额和用途,然后由保管财务专用章的会计盖章,同时法人盖上私章,并报领导审批同意。”泰山路街道办财政所负责人说。
如果严格按程序操作,吴春花想避开层层监管挪用巨额公款而不被发现,是不可能完成的。但该街道办财务制度成为一纸摆设,这让吴春花钻了空子。
“按规定,月末我要去银行取对账单,并与出纳核对无误后,再盖上财务专用章送交银行备存。但我没有车也不会开车,2016年以后都是吴春花取送的。”该街道办财政所会计刘某懊悔不已。
就连财务专用印章,刘某也放心地交给吴春花使用。抓住机会后,吴春花在违规购买的空白银行支票和伪造的银行对账单上疯狂盖章。“两本25单的银行支票,被吴春花一次性盖好了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私章,事后她只需填上金额就能去银行取钱。”办案人员说,2017年5月后,吴春花通过这种方式,又先后挪用了近2000万元。
该街道办两任财政所长都未能及时检查单位银行支票使用情况,也没对吴春花手中的账户进行资产清查;街道办负责人在明知吴春花长期从事财务工作存在廉政风险的情况下,不按要求安排轮岗;街道办连续两任主要负责人调离时,离任审计都未发现该问题。这些原本环环相扣的监管主体,却层层对责任失守。
全区开展督查促整改
吴春花违纪违法案例在天元区引起极大震动,在区纪委监委督促下,一场针对全区127家部门预算单位和7家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务检查与整改工作全面展开。
围绕财务人员定期轮岗、财务印鉴专人保管、账目余额定期核算等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监督检查组对相关单位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该区还对审计工作进行了专门强化。“审计从以往离任审计工作的不固定、单位审计工作的不全面,转入日常审计监督全覆盖。”天元区审计局负责人介绍,该局制定出台了审计五年规划,对资金体量较大、资金流动量较大的单位及部门定期开展专项审计,用审计监督为国有资产加一把“安全锁”。
原载于《湖南日报》(2020年7月15日07版)
责编:颜青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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