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19-11-25 11:26:2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5日讯(记者 向莉君 通讯员 向军)今天上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启明工作室”揭牌仪式及新闻发布会,现场介绍“启明工作室”的工作职能。
湘西州检察院、吉首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及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参加活动。
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固,吉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胡学清,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查长印道波共同为“启明工作室”揭牌。

谈固、胡学清、印道波共同为“启明工作室”揭牌

发布会上,印道波介绍了“启明工作室”成立的背景和目的。李启明介绍了“启明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业辉主持会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启明工作室”是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李启明的名字命名,旨在更好地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畅通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2004年,李启明经招考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先后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行科等部门工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启明凭借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法律功底、突出的业务能力和过硬的纪律作风,成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业务骨干,2012年-2016年,连续5年在全州民事行政检察系统业务评比中排位第一,并先后获得湖南省侦查监督办案能手、湖南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优秀办案能手、湖南省第三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等荣誉称号。
目前“启明工作室”李启明及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接待员4人组成,后期将根据工作量大小对人员进行适当增配,或组建相应团队。“启明工作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包括公益诉讼工作;法律法规的解释、解答,认真倾听人民群众诉求三个部分。具体有以下职责:
1、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调解书,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或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3、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4、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不依法履职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7、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法律法规进行解释、解答,为公民、法人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检察意见。
8、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检察职责范围内的督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不在检察职责范围内的,或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或向上级反映汇报。
十八大以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充分利用2017年7月公益诉讼制度入法的机遇,切实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监督法院裁判书、调解书等结果民事行政检察全体人员坚守法律监督使命,保持定力,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完成了一系列错判错调案件的纠正和改判工作,监督法院纠正错判、错调案件20余件,改判标的3000余万元。积极开展新增检察业务工作,重点对涉及民生、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敬老院、幼儿园专项公益诉讼工作,在公共安全领域探索公益诉讼工作,监督职能部门整改全市12所公办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30余个,惠及全市集中供养孤寡老人200余人。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介入民事诉讼案件,展现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责担当。近三年来,在民生领域支持劳动者、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维权诉讼100余件,帮助当事人依法挽回损失数百万元。同时,有序跟进社会治理检察监督,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形式,在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促进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责编:向莉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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