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19-07-08 16:20:2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通讯员 盘泽华) 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每个单位、每个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近年来,永州市财政局认真履行助残义务,始终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份内责任,积极落实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十三五”计划纲要,多方筹措资金,大力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竭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有力促进了永州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

永州市财政局始终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和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发展成果作为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全市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了全市残疾人工作分管科室,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要求。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财政网站、两微一端、宣传橱窗板报等途径加强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统一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在全局上下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助残思想,发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助残精神,推进“尊重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良好风气,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想残疾人所想、急残疾人所急,关心残疾人事业,切实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

三是强化督查调研。督促相关资金的落实落地,要求各经办科室对残疾人工作经费必须按时拨付,保证专款专用。掌握全市残疾人工作现状,并根据全市实际情况,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经费需要。

履行财政职能,促进残疾人事业因时而进

永州市财政局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健全完善制度、妥善安置残疾人生活、帮助解决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市委、市政府近年来陆续出台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永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和《永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到各项政策制定的全过程,明确资金支持方式和筹资渠道,全力保证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方面,始终把贫困残疾人作为保障和救助重点,重视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并适当提高保障和救助标准,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和扶助政策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残疾人管理机构作为单独的预算单位,纳入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范畴,促进市残联的快速发展。近五年来,永州市财政局累计安排市残联事业支出4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9.18万元,公用经费133.82万元,残保金安排支出3190万元。积极配合市残联从上级争取各种补助资金45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市残联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永州市财政局积极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残疾人青少年儿童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管理,确保各类残疾人青少年儿童入学率与正常青少年儿童入学率相一致,并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纳入“两免一补”体系,建立起贫困残疾学生救助机制,在发放贫困学生助学贷款时,优先考虑残疾学生,同时在控学保留资金中优先安排残疾学生。近五年,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项补助资金及利用本级配套资金共对全市510名残疾学生免教科书13.49万元,免学杂费24.15万元,免生活费316万元。对510名残疾寄宿学生免寄宿费18.8万元。对中职33名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17.4万元,免学费20.88万元。同时,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累计投入835万元用于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学校建成后,教育用房面积达9780平米以上,为永州市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受教场所。

在文化体育方面,永州市财政局积极会同文化和体育主管部门,安排财政资金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体育活动,支持体育主管部门集中全市优秀残疾运动员集训,为国家和省输送体育人才,支持潇湘艺术团到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慰问演出,并组织学校学生开展有益的文艺活动20多次。近五年来,共想法设法安排350余万元专项用于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2018年永州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34.25万元专项支持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湖南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并拨付奖金43.3万元对在省残运会上获得奖牌的运动员进行奖励,安排专项资金11.3万元支持残疾人演员参加湖南省残疾人文艺汇演。

在残疾人就业创业和扶贫方面,永州市财政局积极会同人社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精准扶贫、残疾摩的车主补助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近五年累计安排资金847万元。2017年前,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通过财政代扣的方式收取,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保障金后,永州市财政局每年均按保障金实际入库金额的5%预算安排征管费用,有力保障了保障金征管工作的开展,并将所收取的资金全部返还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等方面,有效地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

在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方面,永州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卫计、人社部门积极推动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根据本市残疾人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普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实际状况,依照“保基本、全覆盖、分步走”的原则,对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全额或部分补贴。近5年累计拨付医保经办机构资金4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以及残疾困难人群参加医疗保险,较好地解决了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问题。通过努力,全市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规模逐步扩大。

在残疾人康复方面,永州市财政局每年从预算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康复经费,专项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0-6”岁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开展7-12岁智障、听障、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矫正手术等康复服务。近五年累计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820余万元,确保了残疾人康复计划的顺利实施。此外还安排了1700万元专项用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解决了残疾人康复的场地问题。

在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机制方面,永州市财政局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制定下发了《永州市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一站式结算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中的残疾人,按政策自负住院费用的90%进行医疗救助。将城镇残疾人基本上纳入低保范畴享受低保,切实改善了这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认真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近五年累计安排拨付478万元用于市辖区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套。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永州市财政局注重发挥财政的监管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各类项目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市残联及下属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支付申请的网络化管理,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促进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弘扬人道主义,广泛开展扶弱济残活动

永州市财政局情系38万残疾人弱势群体,认真组织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尽最大努力关心、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一是落实特殊帮扶政策。积极扶持残疾人经商办企业,凡涉及财政的,都优先照顾,特事特办,准确快捷,尽量提供方便,及时办理相关事项,更好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指导协助残疾人就业,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爱心帮扶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每年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生活、学习困难的群众和残疾人捐款捐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在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永州市财政局将关心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扶残济残活动,积极关心、帮助残疾人。据初步统计,五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共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20万元,并及时将这些款、物送到贫困职工、学生和残疾人手中,尤其在每年的“助残日”,永州市财政局都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残疾人和残疾学生进行走访、慰问,并开展捐献一天工资助残专项捐款活动,五年来全局累计助残捐款近7万元。

三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永州市财政局结合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建立残疾人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入户走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解决了多名贫困残疾学生的学费问题,为一些困难残疾人解决了生活的燃眉之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助残济残活动,进一步改进了全局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扶残助残意识和大局观念,有力地促进了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

永州市财政局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以同气连枝的精神、同袍同泽的理念、同心同德的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切实做好残疾人的资金保障服务,让残疾人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努力为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责编:刘琼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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