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1200元

记者 卜岚   三湘都市报   2019-06-18 12:23:1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8日讯(记者 卜岚)为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住房需求,近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最高缴存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1200元,最低不得低于每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年审文件公布的月最低缴存额。

《通知》强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其自行确定申报,不再需要提供纳税凭证,缴存条件、所需资料等其他规定仍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18]1号)文件执行。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政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该《通知》规定执行。

责编:陈舒仪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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