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蛮牛是“自费县令”吗?

  邵阳日报   2019-06-17 10:53:18

文丨张东吾

在邵阳,如果你说起李蛮牛,那几乎是妇孺皆知。这是一个去世了一百多年还活在民谣里的大清官。这几年,国内大报小刊发了不少关于李蛮牛的文章,还给他封了一个“自费县令”的雅号,初听很受用,细思起来则难免生疑。

李蛮牛是个大清官,我一点都不怀疑。李蛮牛本名李尚卿,字子仁,山东乳山人,他先后在湖南六个州府任职,其中在宝庆府干了十年之久,在城步、新宁、邵阳三县担任过知县,并两任新宁知县,任职时间之久、声名之好,确实不是一般的“县太爷”比得了的。昔时城步儒林镇、新宁县城凝秀阁、邵阳县城三眼井都矗立过为李蛮牛立下的“去思碑”“遗爱碑”“德政碑”。

李蛮牛任城步知县仅一年,便赢得清廉有为的好名声。《城步县志》记载,李蛮牛的廉政事迹大概有四端:一是清操可思,“恪官守杜私谒,节俭自持,鸡鱼之属,瓜果之细皆却焉不受”;二是严正可思,“随丁数人未见与外交游,书吏衙役未闻舞文弄弊,平日怀挟之宵小、包揽之讼棍莫不惴惴焉,匿而不敢出”;三是勤慎明断可思,“每晨起出坐堂,清理案牍,不遑暇食,至三更漏下始休”“节差传诉,不许迟延需索、质说审问、捏情强辩,片言立决,无不允服”;四是惠泽德教可思,外出“不鸣锣、不呼道”“所过乡村细询疾苦,闻读书声欣然停舆,入为奖励”。任邵阳知县时,当时县境遭灾,有位差官前来办事,他用麦饭和葱汤招待,差官十分生气。李蛮牛却坦然赋诗说:“麦饭葱汤君莫嫌,瓦钵粗碗亦堪怜。请君抬头四处望,多少人家未生烟。”差官见状,汗颜不已。任新宁知县时,当时位高权重的两江总督刘坤一为他写下脍炙人口的送别诗:“树洒伤心泪,风吹怨语声。相知四五载,何忍去新宁?”

然而,我对于李蛮牛是“自费县令”却表示怀疑。有文章说“李(蛮牛)居官后,其母(一说养母)常嘱勿贪,供其银两,促其养廉。”言之凿凿,似乎无甚可疑。可是,当我们仔细研究一下李蛮牛的年谱,就会发现颇有不合情理之处。

李蛮牛弱冠即有才名,然而仕途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顺利。直到1877年,李蛮牛方考中进士,时年44岁;1879年始任城步知县,时年46岁;1880年改任新宁知县,时年47岁,4年后离任;1888年改授邵阳知县,任职不满一年,时年55岁;1896年复任新宁知县,时年63岁。李蛮牛到湖南地方任职时已经年近五十,其母亲当是花甲甚至古稀之人,她又有何能力供给李蛮牛银两?这些银两又从哪里来的?再退一步说,纵然李蛮牛家势雄厚,母亲深明大义,力挺李蛮牛做清官,将私房钱都拿给李蛮牛,李蛮牛又岂能安然受之,问心无愧?

我想,如果李蛮牛真是“自费县令”,那他所任职地方的志书应该会大书特书。我查阅了城步、新宁、邵阳等县的志书,其中确有关于李蛮牛廉政事迹的记载,但却并无“自费知县”相关的信息。如城步《李侯去思碑记》长逾千言,叙述甚详,却并无片言只语关于“自费知县”的记载。当时临湘名士吴獬写的《李官歌》中也没有“自费知县”的记载。可见,李蛮牛的“自费知县”,确是值得可疑的。

其实,做官本身就是一种职业,一份工作,只要廉政勤政,不损公肥私,靠领取俸金、养廉银或工资待遇生活合理合情。相反,如果做官还要靠家中出钱养活自己,这既不可靠也不现实。就李蛮牛而言,据考证,当时湖南知县除俸金外,每年可领取600至1200两“养廉银”,完全可以过上体面宽裕的生活,根本不用从家中拿钱来度日。

李蛮牛无疑是一个清官的典型,但人为地随意拔高、过度包装甚至虚构所谓的先进事迹,则可能使先进典型失去应有的感染力和示范效应。

(《邵阳日报》爱莲池 2019.06.02)

责编:朱晓华

来源: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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