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农民工讨薪阻工后被拘 律师支招:合法维权是正道

  法制周报   2018-12-24 15:19:32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杜巧巧)

年关将至,讨薪又成为大家关注的热门话题。劳动者本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却仍有缺少诚信的单位拖欠工资。法制周报“小马问法”律师沙龙的3位律师给被欠薪者维权支招:讨薪有章法,合法最重要。

【案例】12月21日,有湖南衡阳祁东县居民向媒体反映,日前有多名当地农民工前往山东泰安市宁阳县一中建八局项目部讨要工资,在未拿到钱后现场阻工,8人被当地派出所带走并行政拘留。山东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葛石派出所证实这一消息。



相关新闻一:2017年11月,由于投资方未履行协议,某学院的教师工资屡次无法到位,200余名老师开始拒绝授课。罢课使得3000多名学生被迫停课,有学生准备退学。


相关新闻二:近日,在某公司楼顶,28名男女试图采取极端方式解决与公司的经济纠纷。当地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迅速抵达现场进行劝解。经了解,这些人因公司倒闭未获得赔偿款而出此下策。


相关新闻三: 市民苏某在某店打工,曾多次提出辞职但未被批准。2017年12月21日,苏某因迟到1分钟被辞退。次日,她被告知只发放11月的工资,12月工资要等通知。苏某担心领不到余款,在领到11月工资后,拒交工作服。27日,她再次向老板讨薪时,与老板儿子孙某发生了口角,后将孙某打伤。


【律师代表】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长湖

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舟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良军


小马:每到年关见讨薪,劳动者维权的法律手段都有哪些?如何保证执行效率?


张舟:破解讨薪难题,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劳动者在就业或提供劳务时,一定要了解清楚用人单位的情况。如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法律纠纷,特别是失信信息。第二,一定要签好书面协议,准备好相关书面证据。第三,欠薪后,及时咨询律师或者法律机构,以及向劳动部门,企业所在街道办咨询求助,督促单位及时发放工资。第四,在企业主严重欠薪时,负责人跑路,劳动部门应及时介入,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可申请法院查封单位账户和财产,为后续执行提供保障。第五,在劳动仲裁或判决后,一定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谢长湖: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给付工资。建议劳动者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可向主管领导发送信息、邮件,保存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还可对单位的银行账户实施财产保全,冻结索讨薪水相当的财产,法院可将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对于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法院将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对单位还可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小马:苏女士拒绝交回工作服是否合法,讨薪者可以扣押单位的财物作抵押吗?


谢长湖:苏某拒绝交回工作服的手段合法。讨薪者可以扣单位的押财物作抵押,在法律上此举属于私力救济范畴的自助行为;但可作扣押的财物仅限于讨薪者合法占有的财物。


张舟:工作服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使用。苏某原本准备交回,但基于拿不到工资才拒绝的,所以是合法的。但我国法律一般不允许私力救济。因为扣押的财物到底是谁的还有争议,如果导致损失还需要赔偿,我不建议劳动者扣押单位的财物作抵押。


小马:讨薪时使用阻工、罢课、跳楼等过激手段,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曾良军:近年来,这类消息屡见报端。但是,阻工、罢课、威胁跳楼等极端讨薪方式是不可取的,也不应被鼓励。首先,这类行为可能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行政拘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而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公共资源浪费,每起相关事件的背后,都会有公安、消防、急救中心等相关人员到场,少则几十分钟,多则数小时,耗费了人力物力。第三,可能会弄巧成拙,造成群体事件或导致自己受伤。


谢长湖:我认为讨薪使用阻工、罢课、跳楼等过激手段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建议不宜使用阻工、罢课、跳楼等过激手段讨薪,否则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迟到的薪水恐怕也不是薪水,而有可能变成“遗产”了。

【结语】

小马呼吁:就业者在择业时擦亮眼睛留好物证以备不时之需;企业和用工者及时发放薪资,给劳动者薪资保障是应尽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经济发展水平才能稳步提升。



责编:刘思雅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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