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如何打造优质IP?

陈少峰   峰火文创   2018-05-28 11:49:40

现在很多人都在讨论IP,IP是一种改编权或者一种品牌带来的无形价值,比如可以买互联网上的一个有声读物或网络文学,然后改编成网络剧再改编成电影。优质的IP很贵、很值钱,但如果向别人获取IP的授权可能会存在着很大的难度和问题。首先授权的范围是有限的,被授权方只能在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IP的使用和改编,而且授权的费用一般来说相对较高,同样的费用如果自己做系列微电影的话,可能连自己的IP都孵化出来了。此外,被授权的IP可能是针对80后的,自己用微电影进行IP孵化时,可以直接做出95后喜欢的IP。所以,IP的改编从表面上看很容易,好像可以直接找到一个成功的IP。事实上,在中国今天主流消费者快速变化的时候,其实IP改编越来越难,与其改编别人的IP还不如改编自己的,因此拥有自有IP才是根本之道。

打造“四合一”的IP

IP是可以授权、可以延伸、可以复制的。很多人说明星本身就是一个IP,事实上,明星只能算半个IP或者有品牌,还没有落实到IP的角度,因为明星做IP是有前提的,即需要一个载体。比如某明星拍了一部电影,那这部电影就可以无限次的复制,电影里的IP也可以无限次的复制,但如果仅仅是明星本身,缺少一个载体,他是无法像其它IP一样进行复制的。又比如明星演过一个舞台剧,这个舞台剧变成IP,那么接下来不用由明星亲自来演也可以演下去了,就像开心麻花主角一开始由明星演,明星演完下一个巡演的时候就让普通人来演,它就是个IP。所以,IP本身是抽象的,IP要跟载体相结合,明星只是个品牌,品牌要转变IP必须有载体。

通常来说,文化企业的IP要形成“四合一”,即故事IP、形象IP、产品IP和企业IP四个部分。打造IP首先要有故事,因为IP在故事里才会有主体,才会出现形象,可以说故事是IP的一个重要载体。另外,故事的内容可以重新改编,可以根据需要不断地进行丰富,因此故事还是IP一个可塑性很强的载体。如果想塑造一个人物形象或者卡通形象,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断给它讲故事,增加它的人物厚度,这样塑造的形象才能够吸引人。

其实通过故事孵化出形象以后,形象才是IP更重要的载体,因为形象可以放在任何场所,可以把很多东西变成载体。如果IP没有一个形象的凝聚力,视觉效果也不好,也就没有聚焦。我们一定要记住,一旦做任何一个形象IP,就要永远做下去,做到它很老。以前有很多影视形象、动漫形象都要讲它有多大年纪,这也是一个形象的传达。需要注意的是,形象IP与故事之间是对应的关系,所以,如果故事进行改编,形象也要同时改变。今后还可以把从网络文学中塑造的形象和营销结合在一起,做一个虚拟的形象,这个形象可以做成一个漫画版的,可以不断给它讲故事,让人们觉得它很好玩,以后任何活动都可以跟它串联起来,比如在线下搞活动,就可以通过这个形象去发布,去凝聚在它身上,这样在互联网上就可以不断的累积粉丝。

形象一定要具有成为产品的机会,比如迪士尼里所有形象的设计将来都要转化成产品,产品有可能是玩具,也有可能是授权。迪士尼最了不起的就是产品IP,产品变成了它的通路,变成了它的营销和口碑,变成了它反馈和宣传渗透的最重要的方式。最后,将故事IP、形象IP、产品IP与企业文化进行结合,就形成了一个企业的IP,也就是企业的品牌。总之,打造IP不能只局限于某一个方面,而要以故事为切入点,全方位打造故事IP、形象IP、产品IP和企业IP,实现IP打造的四位一体。

以巡转孵化解决IP失灵问题

现在很多人都热衷于收购IP,事实上,大多数IP都面临着失灵的风险,因为这些IP都是80后和90后喜欢的作品,他们是当前市场的主流消费者,大家都在努力迎合这一批人。但是现在主流消费者是从95后开始的,也就是说过去买的IP是80后喜欢的,但现在做的电影是要给95后的人看的,他们的群体文化与80后相比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再过几年,00后就会变成主流的消费者,那么95后喜欢的IP同样会面临失灵的可能,这就是主流消费者迭代所带来的IP失灵现象。这是一个巨大的产业黑洞,也就是说你认为这个IP很有用,其实是针对某一些特定的群体有用。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要持续推动IP的巡转孵化,如此才能实现IP的内在增值,使IP永葆青春。举个例子,以前有一个很火的IP叫“杜拉拉”,当时是给80后看的,但面对现在90后的受众,剧本可能就要修改为杜拉拉当了老板以后,面对90后怎么样对付90后员工的故事,所以可以这样一直往下讲故事,一直进行IP的巡转孵化,以此来拓展消费群体。目前中国主流消费者的迭代速度非常快,因此有没有IP不重要,重要的是做IP不断地孵化,让所有人都可以一直关注着你的IP。所以,如果要买版权的话,千万不要仅仅买这个版权,还要买它的信息和授权改编权,这样可以充分保证讲故事的连续性和自主性,避免多次购买情况的发生。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在互联网上做IP的测试,以此来减少无效IP的可能性。每部电影都有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可以先通过互联网传播,看大众对于该故事的喜爱程度,变成一个IP的实验。具体来说,首先可以在互联网的平台预热,然后进行消费观察,看消费者的喜爱程度,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不断地改进内容、编新的故事,不断地进行IP的巡转,比如先做网络文学,再改编成有声读物,再改版成动漫、电影,这样一直巡转。如此,我认为比现在买来一个IP,然后5年之后去投资拍成电影的成功率要高很多。另外,在互联网上受欢迎的IP和真正的消费者要匹配,也就是说互联网上的人群不一定是看电影的人群,所以在互联网上要测试电影的主流人群。我们每年都要关注电影报告,看看有什么人群看电影、占多少比重、城市的分布等等,然后在互联网上对照一下这些人,看那些准备看电影的人是否喜欢你的IP,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实验,是减少风险的一个角度。

需要注意的是,在网络上孵化自有IP最好的选择是系列微电影,而不是网络大电影。网络剧是当前的一大热点,从目前的势头来看,网络剧可能要替代电视剧,因为电视剧已经很难赚钱了,而视频网上比较好的网络剧1集可以卖300万,现在做网络剧的空间比电视剧大。将来,很可能是先做网络剧再卖给电视台,而不是先电视播放再网上播。但是,并不是所有影视网络化的商业回报都是安全的,网络上60分钟到120分钟左右的网络大电影同样面临着挑战。当前,摄制网络大电影通常花的钱很少,质量比较低劣,既不像大电影,也不像微电影,而且需要参与分成回收成本。事实上,拍500部大电影,大概有50部能参与分成,剩下的都是给别人垫背,网络大电影的风险是不可控的。但是,做系列微电影不一样,前面不成功没关系,以后每做一集都不断吸取观众们的意见,不断改进,这样会越来越成功,传播的受众也会越来越多,这是跟网络大电影的区别。

微电影一定要做系列,这是微电影商业模式的基本要求。与网络电视剧的连续性不同,微电影每部都可以独立欣赏,因为它就是按照独立微电影摄制的,就好像微小说,不必连在一起。微电影系列化,其商业价值将全面延续。比如一部微电影可以拍8到10集,然后合起来改编成一个电视电影,既能卖给其他人,也能做一个网络电影参与点击分成。这样,就同时培育了一个自己的IP。另外,可以把全国人民叫来一起做微电影,变成一个频道的组合,这样会带来非常多的好处。更重要的是,我们用系列微电影的商业模式来进行IP的孵化,彼此之间都不会冲突,如果去做大电影马上就会发生冲突,比如黄金档期的排片问题可能就很难解决。做系列微电影不存在电影院档期限制,因此与别人不会发生冲突,甚至互相之间可以导流,可以相互支持,这样自己的IP就会建立在一种正能量和互相促进积累的基础之上。

总之,面临主流消费者迭代的问题,我们要以未来导向的眼光看待IP,运用IP巡转孵化降低IP失灵的风险。同时,我们可以将系列微电影作为切入点来着手孵化IP,不仅能够降低成本,也可以增加IP孵化的成功率,真正打造属于自己的优质IP。

责编:唐侃俊

来源:峰火文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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