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检察院:打击制假售假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2023-11-17 10:06:02
新湖南客户端11月17日讯(通讯员 郑心怡)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
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陈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生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除缴纳罚金外,还需支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款2万元,并在其住所周边张贴召回公告以消除危险。
据悉,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已知假药的情况下,从王某某处以每瓶45元的价格购进100瓶“特效壮骨风湿灵胶囊”,并以每瓶70元的价格向他人销售。经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陈某明知王某某提供的是假药,仍然进行销售,不但破坏了国家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还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一审:蒋俊 二审:王亚奇 三审:禹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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