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2023-05-31 08:16:0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31日讯(通讯员  欧阳嘉炜)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当前部分裁量规则、基准制定等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执法理念,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了《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彰显法治温度,优化营商环境,韶山市应急管理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政策落地落实。

近日,韶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湖南迪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如实记录20233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已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且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遂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内整改到位,则不予行政处罚。

“轻微不罚”一方面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行为的公平性、公正度;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执法机关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不罚”,从快从简解决问题,有效提升执法效率,降低遵从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编:刘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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