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税务局:研发辅导暖企心 政策解读振信心

    2021-11-01 16:10:4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日讯(通讯员 何尧薇)10月申报期,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在辅导纳税人进行季度预缴申报时发现,韶山辖区企业湖南禾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申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新政。根据相关文件并经税务人员查询,该企业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完全符合优惠享受条件。其属于制造业,2021年起,加计扣除比例还提高到了100%,优惠力度更大。获悉该情况后,为让企业及时、准确享受到税收红利,税务人员第一时间与企业财务人员取得了联系,仔细询问企业研发项目开展和归集情况。

“我们连续3年都没有盈利,今年以来一直是亏损,填不填研发费加计扣除反正都是亏,没什么必要申报了”,企业会计说道。主管税务部门听后,结合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耐心地向企业解读税收政策:“您现在虽然是未盈利状态,今年可能还是亏损,但《企业所得税法》有明确,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结转年限最长达到五年。此外,国家为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五年延长到十年。所以您现在如实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实际上您的亏损增多了,而这些亏损是可以在未来进行弥补的,符合条件的研发企业还能享受研发费奖补鼓励,所以申报研发费是十分有意义的!”听完税务人员的解读,企业会计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更正申报了3季度的预缴申报表。更正后,企业按照制造业100%加计扣除比例,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980271.04元。

近年来,韶山市税务局上下联动、强化协作,切实落实研发费各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掌握享受政策的关键和要领。一是对研发企业建立人盯人、人盯户追踪管理机制;二是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广“湘税通”微信企业号,进行精准推送;三是征期前展开“一户一册”辅导,逐户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研发情况提前摸底。

责编:胡孟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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