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11-03 16:46:2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1日讯(通讯员 沈明)10月30至31日,临湘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28个组成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其报,副主任王友华、陈长英、曹小光、李垂利、余浩等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吉伟,副市长刘如乐、邓可杰、熊丽、张国辉、夏逢响,市人大全体常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参与评议调查的镇(街道)人大主席及被评议单位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分时段进行,由李垂利、余浩分别主持。会议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商务粮食局等28个被评议单位近三年来的工作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对上述单位的调查报告。参与评议调查的常委委员、人大主席分别作了评议发言。
会议对被评议单位工作进行了现场测评,根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规定和本次评议有关规则,工作评议的最后结果由单位自评得分、市委、市政府综合评分、人大常委会评议得分四个方面得分组成,待市委、市政府综合评分出来后,在下一次常委会上宣布评议总分。市人大常委会将再次组织考察,进一步听取社会意见,对在这次评议中工作特别优秀的单位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会议要求,各被评单位接到整改意见后,要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于15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方案,希望被评单位对照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在3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报送整改结果。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将对被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并再次就整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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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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