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打出“组合拳”:区检察院主动介入引导公安侦查涉黑涉恶案件

    2020-09-25 11:02:47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主动作为,创新机制,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协调对接,强化提前介入、证据固定、案件质量联席评议等工作,打出“组合拳”,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为集中优势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专案组。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证据繁琐等特点,从侦监、公诉抽调三名办案经验丰富、资历深厚的专家型检察官和一名专业扎实、能力出众的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为成员,配齐、配强专案组力量。每受理一起特大涉黑涉恶案件,专案检察办案组就会在第一时间入驻公安机关办案点,引导公安机关掌握侦查取证的方向与思路,就案件办理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充分交换意见,通过查阅案卷,沟通交流等方式,共同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时效、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

“今年我们在“六清行动”当中,所办理的8件24人的涉恶案件,全部在一个月内予以清结。”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永庆说。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做到高效办案,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以办理“7.17”涉黑案为契机,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衔接机制》,明确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的启动程序,介入时间、介入方法、衔接措施。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永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有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保证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效。”

为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进行分类,准确认定罪责。对该案主犯、累犯,实行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和一般违法人,准确限定打击范围、打击重点,对所有涉案嫌疑人进行逐一审查。

为全面熟悉吃透案情,检察专案组人员摒弃就案办案的固定思维,在案件主要事实、主要证据方面下功夫,在一些疑难问题上求突破,不纠缠细枝末节,坚持证据裁判规则,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帮助排除矛盾证据,不断丰富完善充实证据链条,始终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全程指导、全程监督工作。他们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提升举证质证的直观性,实现由“听证据”到“看证据”方式的转变,强化指控犯罪效果,确保依法严厉打击。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永庆说:“下一个阶段,我们还会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案,坚持统筹推进,把扫黑除恶提前介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打击的实效。”(通讯员 李翔 曹德莉)


责编:侯淞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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