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有序恢复门店经营 餐饮、影剧院等场所暂缓开业

    2020-02-20 14:32:1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0日讯(通讯员 杨建 贺帆 )自湘潭县疫防令〔2020〕6号、7号调度令发布以来,湘潭县人民特别是各门店业主顾全大局、积极支持、认真落实,共同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变化。为尽早恢复社会正常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湘潭县决定有序恢复部分场馆、门店经营。

2月19日,随着各企业单位复工复产,街边的实体门店也开始恢复开门营业,沉寂了近20天的莲乡开始慢慢恢复活力和生机。在凤凰中路某品牌服装店内,店员正喷洒酒精给收银台消毒,店内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好口罩在整理货品。

部分场馆、门店恢复经营。

门店消毒。

服装店店员说:“坚持用酒精消毒,我们自己戴口罩,为顾客量体温,希望这次疫情早点结束,恢复我们正常的营业秩序。”

据悉,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和行业需要,餐饮单位(单位食堂和早餐门店可以营业但不得提供堂食;酒店宾馆可以采取单独分餐或送餐的方式开放餐饮服务)、影剧院、棋牌室(含茶餐厅、茶酒楼)、游艺厅(含电竞室)、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游泳馆(含洗浴场所)、足浴店、美容美发(达到防疫要求且证照齐全的理发店可通过预约、实名制点对点服务的方式有条件营业)、健身房、培训机构(学历及非学历培训)等服务经营类单位;易造成人员集聚的不通风景点、农家乐等旅游休闲经营类单位;专业市场(农贸市场除外)等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单位或场所,均不恢复营业外,其他均可自行恢复营业。同时,各门店要切实履行承诺,落实防控措施。

责编:曹漾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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