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研究生不用写毕业论文,首批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刘镇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10-19 19:05:36

湖南日报10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镇东 通讯员 童婷)近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在前期工程硕博士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首批拟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意见》指出,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研究生教育面向国家战略、融通实践创新的突破口,是深化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

《意见》强调,实践成果是专业学位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需体现学位申请人掌握本专业类别(领域)专业知识的水平与开展本专业研究或实践创新的能力。要坚持质量为先,完善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机制和流程,强化对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察。要严格实践成果贡献认定标准,明确实践成果须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核心内容。同步完善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更新培养方案、校内外导师遴选、原创性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等配套文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质量保障制度体系。

《意见》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立足本专业学位类别人才培养规律,研制相应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明确不同类型(形态)实践成果的来源与形式、内容结构、写作规范及评价参考要素等。《基本要求》是学位授予单位制定实施细则的重要参考依据,各教指委要切实做好发布和迭代更新工作。

学位授予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完善各专业学位类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施细则,细化制定涵盖实践成果选题论证、过程指导、评价考核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工作指南。

《意见》还要求,强化行业产业深度参与,明确行业导师在实践成果选题论证、过程指导、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环节中的职责和作用,适当扩大行业产业专家参与实践成果鉴定及答辩考核等关键环节的规模和比重,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回避和公正评价机制。

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学位授予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与行业产业的资源共享、标准共研和机制共建,促进人才培养、成果产出与产业需求紧密衔接。

据介绍,这项改革仍处在试行探索阶段,要分批次推进各专业学位类别试行。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办将组织指导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研制本类别硕士、博士《基本要求》,指导各地各单位出台实施细则,更新培养方案,修订学位授予办法,支持在有意愿、有条件、有实践基础的师生中试点实施,有序试行推广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指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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