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涉老网络侵权名誉权纠纷超七成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10起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

  光明日报·公众号   2026-10-18 11:17:32

10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通报显示,名誉权侵权纠纷在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中占比超七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当利用正给老年人维权带来新挑战。

北京互联网法院:涉老网络侵权名誉权纠纷超七成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10起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介绍,自2018年9月9日建院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累计审结涉60岁以上老年人网络侵权纠纷案件4667件。从案件类型来看,名誉权侵权纠纷占比超七成,集中表现为陌生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诽谤言论和熟人之间因家事、邻里纠纷在多人聊天群组内相互言语攻击两类场景。肖像权侵权纠纷集中于商业营销领域,部分市场主体擅自使用具有一定公众知名度的老年人肖像、姓名,虚构代言关系以推广商品、牟取利益。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不当利用给老年人维权带来新挑战,此类纠纷涉及技术提供者、内容发布者等多类主体,老年人在确定侵权主体、证明侵权内容具有指向性等方面更易居于劣势。此外,部分老年人对于在网络空间的表达边界认知不足,易混淆合理表达与网络侵权言论之间的界限,从而引发各类网络侵权纠纷。

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始终秉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助发展”的裁判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公正司法、用情用理妥善审理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界定网络空间各类主体责任,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边界。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托“e应晚霞”涉老司法服务品牌,建设了具有北互特色的老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机制,通过完善适老化诉讼服务、健全执行保障机制、加强涉老普法宣传等多种举措,依法保护老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

基于司法实践中的共性问题与治理经验,对于保障老年人科学合法用网权益,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五点建议:规范自身网络言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增强证据留存意识,依法理性主张权利;加强家庭协助引导,帮助识别网络风险;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规范涉老网络营销;凝聚协同共治合力,筑牢安全用网防线。

本次发布会发布了10起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典型案例,涉及商家擅自使用老年人姓名及肖像虚构代言关系、带货主播使用AI合成声音进行商业推广、网络用户篡改老年人网络词条、短视频制作者恶意剪辑电视节目并虚构家事纠纷、亲属间因赡养老人纠纷在微信群内互相辱骂等方面。通过依法裁判,准确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店铺经营者、网络主播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合理划定了网络用户合理表达与网络侵权言论之间的界限,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网络词条内容尽到必要审核义务等裁判规则,引导社会公众依法文明用网,营造尊重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清朗网络空间。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俞海萍 通讯员吴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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