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商业广告发布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16 14:53:46

全市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商业广告经营发布合规要求,提醒告诫如下:

一、导向要正确

广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序良俗,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及不良导向内容。

(一)严守标识红线。严禁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严禁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开展商业宣传。

(二)维护国家尊严。严禁发布涉及政治敏感、损害国家主权、泄露国家秘密、妨碍社会安定、破坏公共秩序的内容。地图使用应当规范完整;严禁恶搞经典、歪曲历史、恶意蹭热点营销,严禁亵渎英烈、损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坚决抵制伤害民族感情的商业广告。

(三)恪守公序良俗。不得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杜绝民族、种族、宗教、性别等歧视,维护社会良好风尚。

二、宣传要真实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内容,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不虚假误导。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二)不片面宣传。客观陈述优势卖点,不得选择性陈述、仅突出优势而隐瞒关键瑕疵;重要提示、免责条款应醒目标注,不玩“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文字游戏。

(三)不歧义泛化。不得使用歧义性、模糊性语言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宣传,避免造成消费者错误认知;不得将特定条件、特定场景下的结论,泛化为普遍性结论对外宣传。

(四)不违规引证。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内容相符;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标明来源及适用范围,不得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引证内容。

三、内容要审核

广告经营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履行广告审核法定义务,明确专人负责查验广告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审查广告整体效果。对资料不全、内容违法的广告,坚决拒绝设计、制作与发布。互联网平台需加强监测,对违法广告及时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措施。

(一)互联网广告。通过竞价排名、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探店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门店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以弹出形式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禁止利用人工智能冒充或者虚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名老中医、明星、艺人等名义、形象发布广告。

(二)医疗健康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严禁断言功效、宣传治愈率、利用代言人推荐;近视防控产品不得使用“治愈”“恢复”“近视克星”等误导性表述;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不得虚假、夸大宣传功效。

(三)食品类。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酒类广告严禁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表述,不得发布诱导、怂恿饮酒或宣扬无节制饮酒的广告。

(四)金融投资类。严禁对未来效果、收益作出“保本高收益”“投资就赚钱”“稳赚不赔”等保证性承诺,并显著提示投资风险。

(五)教育培训类。不得含有“保分”“包过”“包上岸”“通过率”等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考试机构、命题人员参与,不得制造升学、就业焦虑。

(六)房地产类。不得对规划建设中的配套设施作误导性宣传,不得承诺升值回报,严禁使用封建迷信内容进行宣传。

(七)养老服务类。广告素材应当与实际相符,不得虚构资质、商品功效、服务标准、硬件设施等;不得诱导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与养老无关的商品或服务,不得强制或诱导老年人消费;严禁发布以投资养老等名义承诺保本、高收益、无风险等违法广告。

(八)旅游服务类。不得使用“零团费”“负团费”“免费游”,以及与实际不符的“特价”“100%纯玩”“绝对无购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发布广告。

(九)禁止发布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本函未尽事宜,请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各广告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违规行为;广告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守底线、拒违法、树新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商业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监督,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责编:罗文妤

一审:李成辉

二审:王文隆

三审:邹仪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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