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边盗挖古砚台 男子得利7.5万获刑半年

    2026-05-15 15:59: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视频 艾京昆 通讯员 王颖)近日,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倒卖文物案,经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因犯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周某系一名民间文物爱好者,长期热衷研究长沙本地老城区的历史地理与民俗遗存。2024年8月,周某结识了同为文物爱好者的常某(另案处理),二人一拍即合,在天心区湘江边一处工地,私自探测、挖掘。在反复探测、挖掘过程中,二人成功挖出一方古砚台并以7.5万元的价格,转手出售给外省买家蔡某。

公安机关在办理浏阳市一起文物被盗案时,发现了周某的上述犯罪事实,并从卖家蔡某处追回了涉案砚台。经专业机构鉴定,该砚台为民国时期文物,属于出土文物。目前,涉案砚台已被移交博物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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