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4 11:25: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邓亚茜)5月12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一位68岁老人家中进行。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身患重病的邓某在自己家中接受了庭审。
邓某今年68岁,常年以维修汽车、小家电等为生,是一名有多年经验的维修工。他平常喜好钻研机械原理,经营 的店铺内摆满了各种工具和零件。出于爱好和收藏,邓某利用自己的维修技术,自行购买钢管、钢板等材料,制作成单管长枪3支、单管手枪1支。2026年3月,邓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移送安化县人民检察院。经鉴定,邓某制作的4支疑似枪支中有3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发现,邓某已被确诊白血病,病情较为严重,身体极度虚弱,无法承受羁押及出庭奔波之苦。考虑到邓某的身体状况,承办检察官多次带着案卷材料上门,在其家中完成了讯问、权利义务告知等全部法定程序。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法官沟通协商,决定将庭审“搬”进邓某家中。
开庭当日,检察官、法官、书记员及辩护律师一行人驱车数十公里,来到邓某居住的农村老屋。简易布置的“临时法庭”略显拥挤但庄严有序。庭审中,邓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维修工作非法制造枪支的经过。他当庭忏悔道:“我纯粹是喜欢琢磨机械,不知道事情会这么严重,现在非常后悔。”承办检察官严肃指出邓某非法制造枪支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风险,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同时考虑其年迈患病,建议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理。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此次上门出庭公诉,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既依法严厉打击了涉枪违法犯罪,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又以人性化的办案方式兼顾法理与人情,让法律条文传递出温暖的司法关怀。
组稿:杨绍银
责编:梁原
一审:刘帅
二审:曾金春
三审: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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