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08 09:19:09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为严厉打击烟草市场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烟草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芦淞区某网络家园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2026年1月,该局接到市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线索,反映辖区一家主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涉嫌无证售烟,随即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现场查获芙蓉王、精白沙、利群等3个品牌卷烟共计18条,货值金额3240元。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经营卷烟零售业务,违反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2026年2月,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处罚款972元。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武陵区某便利店无证售烟案。2026年1月,该局联合烟草专卖部门处置群众投诉时,发现辖区一家便利店涉嫌无证销售卷烟并立案核查。经查,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当事人在未持证的情况下,购进并销售双喜经典、云烟、利群、芙蓉王(硬)等多个品牌卷烟238.8条,货值金额40585元,违法所得2939.7元。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罚款8117元的行政处罚。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岳阳楼区某门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2025年12月底,该局收到市烟草专卖局线索移送函,迅速对辖区涉事门店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12月初起,无证销售莲香双喜、芙蓉王极品硬盒、白沙(软)等卷烟,截至案发违法经营总额5426元,违法所得451.8元。2026年4月,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627.8元。
凤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辖区便利店无证售烟行为。2026年1月,该局接到县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后立即介入调查。经查,涉事便利店负责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卷烟零售业务,现场查获9个品牌卷烟共计35条,违法经营额6910元。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处以罚款2100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通报案例紧盯网吧、社区便利店等烟草监管重点场所,通过市场监管与烟草专卖部门联动执法、线索移送、联合核查等方式,精准打击无证经营卷烟突出违法行为,有效清除监管盲区,堵塞监管漏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保持对烟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力度,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守法依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安全规范的烟草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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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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