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法院:司法拘留促履行,子替父偿显担当

陈世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29 10:22:45

428日,江永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中,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拟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子闻讯后主动代为履行,案件顺利执结。

20257月,义某安与义某福因农田用水问题发生肢体冲突,致使义某安身体受伤。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义某福赔偿义某安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义某福未主动履行义务,义某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义某福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多次前往其住所,均未找到其行踪。某天,接到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在田间找到被执行人,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面对执行干警,义某福以各种托辞为由,拒绝赔偿。执行干警依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明确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僵局,执行干警及时调整策略,主动联系被执行人亲属,告之执行情况,耐心释法明理,以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之子表示理解并愿意代为履行。最终,被执行人之子替父亲履行完全部赔偿义务。

至此,案件顺利执结。司法拘留的强制威慑力与被执行人亲属主动担当的诚信精神,共同促成了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

(陈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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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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