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5 17:11:1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全媒体记者 陶江云
记者:第五届浏阳河应用法学论坛在岳阳举行。相比往届,本届论坛给您最深的感受是什么?
张辉:最明显的感受是,应用法学研究正在从“少数人的学术兴趣”,变成越来越多法律实务工作者和青年研究者共同参与的事情。
本届论坛共收到来自来自湖南本省以及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贵州、辽宁、黑龙江、新疆等地作者论文和案例分析投稿825篇。这个数字背后,不只是数量增多、覆盖面更广,同时也说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高校和法科学生都在试图回应同一个问题:面对快速变化的社会,法律研究怎样才能真正解释现实、服务实践、推动治理。
记者:这些投稿集中关注哪些问题?
张辉:人工智能、数据权益、数字金融、虚拟货币、公益诉讼、执行改革、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是本届论坛中非常集中的关键词。
这些题目看起来很“新”,但背后其实都是老问题的新形态:权利如何保护,责任如何分配,权力如何约束,市场如何有序运行,技术如何被规则驯服。应用法学的任务,就是在这些具体问题中找到法律的回应方式。
记者:为什么要把论文分成法官、检察官、律师、研究人员、法科生等不同组别?
张辉:因为不同群体看见的问题不一样。
法官更关心裁判规则和个案衡平,检察官更关注法律监督和公共利益,律师往往从权利救济和诉辩结构出发,高校研究者擅长理论和制度的建构,法科学生则对新问题更敏感。分类评审不是降低标准,而是让评价更贴近成果本身的生成逻辑。案例分析单独评审,也是为了尊重案例研究的特殊性。一个好案例,不只在于案情精彩,更在于能不能从具体案件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则和方法。

记者:您如何定义“应用法学”?
张辉:应用法学不是简单地把法条套到案件里,也不是把实务经验写成工作总结。它应当是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再用法学方法进行解释、提炼和回应。我常说,应用法学不是书斋里的法学,而是从实践中生长出来的法学。它既要有泥土气,也要有学理性;既要看见实务中的真实困难,也要能够上升为规则、制度和方法。

记者:这是否意味着应用法学比传统法学研究更重视现实问题?
张辉:可以这样理解,但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没有理论支撑,应用法学容易变成经验堆积;脱离实践,理论研究也容易失去解释力。
真正好的应用法学研究,应该是在理论和实践之间往返。它从现实中来,但不能停留在现实;它要回到制度中去,帮助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变得更加理性、更加可预期。
记者:本届论坛作者来源很广,这对一个地方性论坛意味着什么?
张辉:这说明地方论坛也可以有全国视野。浏阳河应用法学论坛虽生长在湖南,但它讨论的问题并不只属于湖南。比如人工智能治理、数据权益保护、虚拟货币处置、执行难破解、公益诉讼发展,这些都是全国法治实践共同面对的问题。全国各地作者愿意参与,说明大家认同这个平台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
记者:湖南本省作者在本届论坛中的表现如何?
张辉:湖南作者表现很突出。法院、检察院、律师行业和高校之间,已经逐步形成一种协同研究格局。这很重要。应用法学研究不能只靠高校,也不能只靠实务部门。实务部门有问题、有案例、有经验,高校有方法、有体系、有理论工具。只有双方真正互动,成果才更有生命力。
记者:研究会下一步最想推动什么?
张辉:第一是继续把论坛办扎实。论坛不能只热闹一两天,更要留下经得起检验的成果。第二是推动成果转化。好的论文和案例分析,不能只停留在获奖名单里,要通过汇编、推送、专题研讨、咨政建议等方式,让它们进入实务部门和法治决策视野。第三是培养青年法治人才。本届法科生组投稿很多,说明年轻人愿意面对真实问题。我们要给他们更多机会,让他们从一开始就明白,法学不是抽象概念的游戏,而是关于人的权利、制度的运行和社会的秩序。
记者: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浏阳河应用法学论坛的目标,您会怎么说?
张辉:让法学研究离实践更近一点,让法治实践有更多学理支撑。最终,是让应用法学研究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服务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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