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6 16:35:3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艺群 陆云)“谁能想到,地下车库里存放了这么多液化气瓶,就像睡在‘定时炸弹’上。”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某小区回访时,居民刘先生仍心有余悸。如今,藏在地下室的液化气瓶已被全部清运,当事人张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行刑衔接
拆除地下车库“移动炸弹”
时间回到2025年7月,该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某小区地下车库检查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出一身冷汗——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内,密密麻麻堆满了液化气瓶,有的瓶身已锈迹斑斑。而几米之外,停放着居民的私家车,头顶就是居民楼。一旦发生燃爆,后果不堪设想。
案件线索很快传递到检察院。该院牵头组织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建议由住建局将案件依法移送至具有执法权的城管局办理。城管局迅速行动,依法扣押、安全转移涉案气瓶,并对当事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承办检察官通过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平台审查发现,张某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建议城管局移送公安机关。但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证据转化标准存在认识差异,案件移送陷入“堵点”。
合力破题
破解执法办案“堵点”
“群众安全无小事,案件绝不能停滞。”承办检察官对照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反复论证张某行为的刑事可罚性,找准症结在于证据标准不统一。为此,检察院主动搭建检察、公安、城管三方沟通平台,引导城管按刑事追诉标准收集固定证据,与公安机关深入研判案情,最终在案件定性、证据标准上达成一致,打通行刑衔接“最后一公里”。
2025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取固定液化气购进记录、配送情况、销售交易流水等核心证据,精准核实涉案气瓶数量、销售金额等关键事实,共查明张某两年来非法购进液化石油气3424瓶并加价对外销售的犯罪事实。
2026年3月17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案结事未了,安全守护不止步。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住建、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液化气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安全宣讲等活动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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