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丈量山水 检徽映照青绿——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三长制”一线侧记

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李嘉欣     2026-04-13 12:32:07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李嘉欣

清明过后,细雨蒙蒙。在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的一片林地里,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肖敏娜蹲下身,轻轻拨开一株小树苗周围的杂草。去年种下的树苗已经抽出嫩绿的新芽,叶片在雨水中轻轻摇曳。

“活了。”她站起身,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

这样的巡林、巡河、巡田,是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工作日常。从2021年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到如今“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全面铺开,天元区检察院将法律监督职能深度融入“三长制”,用脚步丈量山水林田,努力寻找着那条“生态优先”与“民生为本”双向奔赴的道路。

守好“绿色家底”

这片林地的重生故事要追溯到201412月。当时,株洲市天元区街道村组将生态绿心禁止开发区范围内的约2100平方米集体林地出租给某违法建设砂场。原国土部门虽对违法场所进行查处,但因租赁权关系存续,经营者未按要求恢复原状

直到20244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案涉线索,遂逐级交办天元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在交办线索后,天元区检察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精准定位了林地方位,并调取该地块10年来的地貌、植被变化图,一张张卫星图片清晰地记录着林场变砂场地过程——植被逐年减少,砂石逐年堆积,令人扼腕叹息。

​2025年12月4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督促整治违法用地行政公益诉讼案现场勘查。

依托林长+检察长制,天元区检察院向林长办抄送线索并商请协同配合。同时,为推动问题进一步解决,该院组织林业、自然资源、街道等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人大代表列席,共同确认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及各单位监管责任

20247月,检察机关向三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经跟进监督,罗某主动缴纳行政罚款3000元,在原地补植复绿。此外,地方政府统筹部署案涉街道17000余平方米违法用地存量问题专项整治。这一案件获评全省生态绿心保护专项典型案例

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修建高速项目时临时占用的林地上。复垦工程拖延8年未完成工程建设临时用地,关键的是要防范临时变永久,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则是得不偿失。承办检察官强调。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复垦复绿职责。

从砂场复绿的历史欠账到临时用地的复垦,裸露的土地终于重新披上了绿装。202411月,天元区检察院与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建立《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类案监督成果巩固为长效机制,为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底色。

护好“一江碧水”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也是长江的主要支流之一,而古桑洲是湘江株洲下游段的一个小洲,位于天元区马家河镇。

20221月至20232月,程某、刘某军等人盯上了湘江古桑洲段的河砂,在暴利的诱惑下,他们非法采砂3.75万吨,销售金额达239.3万元,不仅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更破坏了湘江水域的生态环境。

2024年5月,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湘江开展水环境勘验。​

程某等人因非法采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天元区检察院针对刑事判决未涵盖的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依法启动民事公益诉讼,并将参与非法采挖、运输、销售、收购河砂的17人列为责任主体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案件经过二审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125依法判决17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连带承担矿产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鉴定费用共计132.31

如今,回访古桑洲砂石禁采区生态修复情况,发现周围已无非法采矿的船只,河水清澈,生态环境正逐步恢复。

河流治理是鱼类资源修复的前提。《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湘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规定2020910时起,湘江干流株洲段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

然而,禁令之下,依然有人心存侥幸。2025522日,徐某明知湘江十年禁渔政策仍伙同邓某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电鱼作业工具进行非法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经专家评估,此次非法捕捞共造成渔业资源损失及生态恢复费用共计1.8万余元。考虑到徐某等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了违法行为人破坏生态的民事侵权责任,实现了资源价值恢复和生态环境修复。

打击不是目的,让母亲河恢复生机,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才是最终的答案。检察官表示。2023年以来,天元区检察院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督促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鱼苗30万余尾,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0余公里,保护湘江水域生态环境60余公里。河长+检察长机制下在湘江边扎下了根,河道健康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

端好“良田饭碗”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耕地保护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株洲市承担着231.0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而在天元区境内的10.20万亩耕地中,大部分都是需要严格保护的饭碗田

20255月,环保志愿者的一则网络视频,揭开了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的隐患——某农业项目流转的300余亩基本农田,没有按照规定用于粮食种植,反而出现了非粮化迹象,且有进一步向非农化景观发展的趋势。

接到线索后,天元区检察院迅速开展初步调查。通过查阅土地流转资料、项目建设档案,询问周边村民和村组负责人等方式,一点点摸清楚了情况。

原来,这300余亩的土地最初用于农业公园建设,主要开展鲜花种植、亲子游乐等活动,其中100余亩土地后又用于种植草皮、户外拓展等经营活动。因长期亏损,这块地上的项目实际上已经没有在运营了。

2022年,公司已按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在部分农田种植过一轮油菜,进行了部分整改。经营单位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说

为了监督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制度的有效落实,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针对涉案问题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镇政府进行磋商研讨

会上,各单位就违法事实确认、各单位履职情况、整改方案等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并逐步达成共识。202510月,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多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截至同年12月底,40余亩紫薇苗木及草皮区域已恢复耕种,60亩房车营地及游玩设施已移除,并开荒复耕,撂荒的田地正逐步恢复耕种。

土地复耕涉及到资金、政策、市场等复杂因素,并非一纸检察建议就能解决,需要久久为功。对于暂时还未复耕的100余亩土地,检察机关仍在持续跟进整改进展并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建议统筹协调资金、优化土地流转模式、引进市场主体,推动耕地资源盘活利用,逐步提升耕地保护与利用效能,让每一寸基本农田都发挥应有的价值。

2025年6月20日,株洲市检察机关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回访古桑洲砂石禁采区生态修复情况。​

天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表示将紧扣林长、河长、田长履职重点,常态化深化三长+检察监督联动模式,持续守护山水林田湖草的生命共同体,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记者手记

“小案件”里看见“大治理”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在株洲天元区采访的那几天,我跟着检察官蹲在地里看树苗、拿着卫星图比对现场、和村民聊土地流转。

但正是这些琐碎,让我真正理解了什么是公益诉讼

它不是冷冰冰的法条适用,而是一场场与时间、与惯性、与利益的拉锯战。一个砂场违法占地近十年,为什么迟迟没有解决?不是没人管,而是多头管理、责任分散、缺乏合力。检察机关的介入,恰恰补上了监督协同的缺口。

更让我动容的,是检察官口中的那句话:打击不是目的,修复才是。从非法采砂的17人被判赔132万元,到临时用地拖延8年后终于复绿,再到300非粮化农田逐步恢复耕种——每一个案子背后,都不是一纸判决的终结,而是持续数月的跟进、协调、督促。

三长制”+检察监督,听起来很制度,但落到实处,就是一个又一个像肖敏娜这样的检察官,一次次弯腰查看树苗成活率,一次次在听证会上争取共识,一次次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

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而检察力量,正在成为这个共同体最坚定的守望者。

采访结束那天,雨停了。我在湘江边站了很久,看着清澈的江水和两岸的新绿,忽然觉得:法治,原来也可以如此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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