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成为高频词。中央多场重磅会议密集强调部署,传递出鲜明的导向信号。
红网特别策划《2026湖南省两会·对话马院院长》专栏,邀请高校马院院长,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问题,进行理论阐释与方法论探讨。
政绩观的“正确”涉及价值判断、实践导向和评价标准的多维度问题。如何理解这个“正确”?其衡量尺度何在?又如何作用于领导干部的从政实践?
今天推出第二期,邀请长沙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炎飞,为我们解读“政绩为谁而树”和“政绩由谁评判”以及“坚持为人民出政绩”,有何深意?我们该怎么理解。
长沙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刘炎飞
“政绩由谁评判”首先要明确“政绩为谁而树”。这是一个立场问题,更关乎初心。我们的答案扎根于两个不可动摇的源头:
第一,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标语,而是贯穿百年党史的行动主线。从革命到建设,从改革到新时代,一切奋斗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人民。政绩作为奋斗的成果,自然必须属于人民、为了人民。背离这一点,政绩就会失去根基,甚至异化为“空中楼阁”。
第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这决定了人民既是历史的“书写者”,也必然是历史进步的“评判者”。真正的评价权,不在机关内部,而在田野、在社区、在工厂,在亿万群众的切身实践中。
“政绩由人民评判”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宗旨与规律共同决定的必答题。“为谁而树”与“由谁评判”本质上是统一的:只有真正为人民树政绩,人民评判才具有实质意义;也只有由人民来评判,才能确保政绩不偏离为民的方向。守住这一根本,我们的政绩观才不会失焦,发展才不会走偏。
“坚持为人民出政绩”这一新提法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渊源是什么?这一提法的提出有着怎样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考量,相比以往相关表述有哪些新的内涵与要求?
“坚持为人民出政绩”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政绩观领域的集中体现,其理论根基正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它强调政绩的创造必须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由人民共享。
其新内涵,可概括为必须经得起“三道检验”:
一是“需求检验”。政绩是否对准群众“急难愁盼”。它要求眼睛向下、脚步向下,从“政府想做什么”转向“群众需要什么”,让政绩清单变成为民清单。
二是“实效检验”。政绩是否转化为真实“获得感”。增长数据必须落脚于群众可感可及的生活改善,体现在收入、环境、便利度等细微之处,让发展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三是“历史检验”。政绩是否利长远、可持续。要甘于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追求“留荫后人”的长效,避免“竭泽而渔”的短视。
在实际工作中“潜绩”往往难以快速量化呈现,可能面临短期考核不占优的困境。您认为应如何优化政绩考核的指标设置与周期设计,建立怎样的激励机制,才能让干部敢于放下 “急功近利”的心态,主动投身 “潜绩”建设,真正实现发展的 “速度”与 “温度” 相统一?
要让干部肯抓“潜绩”,考核就得跟上,不能只比“快”、只数“数”。得从三方面改:
第一,考核指标要“既看眼前、更看后劲”。
除了GDP、项目数,要多看几年后的事:比如教育、医疗、生态的投入实不实,营商环境改善真不真,老百姓生活是不是更方便、更踏实。这些事可能今年不出彩,但将来都是发展的底气。考核里这些比重要加大,让“慢功”也能出“实绩”。
第二,考核周期要“既看当年、也看长远”。
有些工作不是一年就能见分晓的。可以建立“跟踪考核”机制,对重大基础项目、民生工程,持续跟踪三五年,哪怕干部调走了,政策效果还会继续评估、算在他账上。这样干部就不会只顾“任期内热闹”,而敢做“栽树的人”。
第三,激励要用“实绩说话、让群众认账”。
组织上要用好“指挥棒”,提拔、评优多看看干部干了哪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对那些实实在在抓“潜绩”的,即使一时数据不亮眼,也要给予认可、给舞台。同时,多听听老百姓怎么说——路好不好走、看病方不方便、空气干不干净,群众感受就是“潜绩”最好的成绩单。
只要考核不再那么着急,干部就能“沉下心”。当“潜绩”能被看见、被认可,谁不愿意多做些真正对百姓有益、对长远有利的事呢?
您提出,现实治理中“上级盯着就做、不盯就拖”的选择性执行,以及“只管场面热闹、不问实际效果”的形式主义执行,本质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政绩究竟为谁而树”才真正契合制度刚性要求与社会治理本质?
这些现象的病根,的确在于政绩观的“总开关”松动甚至扭曲,把“为谁干事”这个根本问题搞错了。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障人民利益、提升治理效能;社会治理的本质,是服务人民而非管控人民。因此,唯一正确的政绩观,只能是“政绩为人民而树”。
唯有如此,制度执行才不易变形,治理才能回归本义。例如,湖南推进的“湘伴安居”老旧小区改造,之所以成为民心工程,正是因为始终坚持“群众意见为主导”,把政绩实实在在地立在居民的需求与满意之上。反之,若政绩只为迎合上级、装饰门面,执行中就难免选择应付、大搞形式,最终损害公信力、浪费公共资源。
真正的制度刚性,应体现在对人民利益的不懈维护上;真正的治理本质,应彰显于对群众期待的持久回应中。政绩只有扎根于人民需求的土壤,才能茁壮成长;只有以人民满意为标尺,执行才不会失准。
基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如何以这一价值导向破解 “选择性执行”“形式主义执行”等偏差,引导治理者跳出“唯上不唯实”的误区,让政绩创造真正围绕群众需求展开、经得起群众检验?
这需要推动“以人民为中心”从价值理念转化为贯穿治理全过程的实践机制,重点在三个层面协同发力:
一是畅通渠道,让民意“上得来”。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传统与现代互补的民意征集网络。既要用好走访、信访、调研等传统方式,也要善用网络问政、大数据舆情分析等现代工具,降低群众表达门槛,让诉求高效收集、及时回应。
二是做实评价,让民意“说了算”。在考核体系中大幅提升民生改善、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的权重,推动“群众口碑”成为硬标准。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群众评议、公开述职等机制,打破内部循环,让群众意见直接影响干部考核与任用,形成鲜明导向。
三是培育文化,让互动“常态化”。推动干部真正养成“拜人民为师”的自觉,主动下沉一线,将工作场景延伸到田间地头、社区院落。通过“屋场会”“述职评议会”等形式,定期向群众汇报、请群众监督,让“开门问策、接受评判”成为工作常态。就像长沙县泉塘街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这正是以行动赢得检验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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