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6 20:59:20
为进一步完善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社会治理机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更好推动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共郴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市级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村(社区)等领域,重点从“两代表一委员”、劳模工匠、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基层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企业管理者、离退休干部、郴州在外知名人士(校友)、热心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02 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关心关注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务,社会责任感强,有意愿、有热情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参考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
(三)在所在领域或行业有深入研究或丰富实践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政策分析、调查研究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职;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03 选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需据实填写《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自荐表》(附件1),单位推荐需据实填写《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附件2)。相关表格和材料报送至市委社会工作部人民建议征集科(电子邮箱:czzzxc@126.com;联系人:李科 2871846),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
(二)资格审查。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三)公示。市委社会工作部对拟聘用的特邀建议人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为郴州市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
(四)颁发聘书。市委社会工作部为确定的特邀建议人颁发聘书,聘期2年,期满后自动解聘或根据需要续聘。
04 特邀建议人职责与权利
(一)特邀建议人职责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长,每年至少提交2件具有较高质量和专业水准的人民建议;
2.积极参与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组织的人民建议征集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人民建议日常征集、主题征集、专题征集,座谈、研讨、调研、建议论证、优秀建议评审等;
3.积极参与相关职能部门人民建议成果转化工作;
4.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基层群众,及时发现上报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苗头隐患;
5.对人民建议征集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积极宣传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带动身边群众支持、参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7.做好市委社会工作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特邀建议人权利
1.有权获取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关的非涉密性信息资料,以便更好地开展建议撰写工作;
2.有权对所提交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查询、跟踪和监督,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
3.特邀建议人的优秀建议将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优秀人民建议评选活动;
4.可受邀参加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关的各类培训、学习交流活动。
05 有关要求
(一)特邀建议人在任期内无工资福利待遇,所提出的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或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特邀建议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委社会工作部将予以解聘:利用特邀建议人身份之便谋取私利;存在违法违纪或严重失信行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特邀建议人职责;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职;存在不适合继续履职的其他情形等;
(三)所有自荐及推荐材料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自荐报名人须对自身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进行严格审核。如因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产生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中共郴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月5日
附件1 郴州市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自荐表

附件2 郴州市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

责编:张思齐
一审:梁可庭
二审:罗徽
三审: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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