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12-14 13:36:0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4日讯(记者 谢婉雪)近日,省民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社团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我省科技社团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高质量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助力“三个高地”建设。
科技社团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十四五”以来,我省坚持优结构与提质量并重,积极培育科技类社会组织381家,在助力科技创新、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科学普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意见》围绕准入退出制度、内部治理体系、活动管理体系、作用发挥机制、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内容涵盖科技社团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
规范准入退出。科技社团实行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体制,加强对科技社团成立、变更登记的审核;针对科技社团“注销难”问题,《指导意见》设置了分类退出机制,支持实行简易注销。
强化内部治理。《指导意见》强调科技社团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科技社团要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负责人、监事制度建设,提升秘书处职业化水平,规范分支(代表)机构建设,切实提升管理水平。
规范活动体系。《指导意见》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对科技社团开展“一讲两坛三会”、评比达标表彰、学术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推动作用发挥。《指导意见》要求构建社会认可的作用发挥机制,鼓励科技社团助力“湘智兴湘”,积极打造特色专业品牌,支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并给予培育扶持。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要求民政、科技、科协等部门加强对科技社团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行刑衔接、信用建设等监管手段,为科技社团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加强科技社团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
http://mzt.hunan.gov.cn/mzt/xxgk/zcfg/qtwj/202512/t20251208_33865330.html
责编:谢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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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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