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 2025-12-03 11:00:4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3日讯(王超)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对有长期停车需求的车主提供年票、季票、月票等形式优惠服务。记者12月2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新的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收费范围分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
根据《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综合考虑车辆停放密度、区域功能定位等因素,将城区停车收费区域分为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
其中,核心区域为:韶山东路—韶山中路以南、观湘门路以西、沿江中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的合围区域;河东大道以南、湖湘东路以西、湘潭大道以北、建设南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一级区域为:建设北路—广云路—南岭路—韶山西路以南、文星门路(三桥北)以西、沿江路以北、宝庆路—新马路以东的合围区域;福星路—板五路以南、芙蓉大道(板五路—书院路)以西、书院路(湘潭大道—岳塘路)以北、岳塘路—东泗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为二级区域。
城区临时泊位提供多种优惠服务
《通知》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时段为每天8时至20时,其余时段免费停放。其中,核心区域前2小时内,每车(指占用一个车位的小车,下同)收费1元/15分钟;2小时后,每车收费1.25元/15分钟。不满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24小时内最高限价40元。
一级区域中,前2小时内,每车收费1.5元/30分钟;2小时后,每车收费2元/30分钟。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每天最高限价30元。
二级区域内,每车收费1.5元/30分钟,不满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每天最高限价20元。
非主干路收费按不高于同区域主干路收费标准的70%执行。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区域同样分为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依据《通知》规定,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的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分别为2元/30分钟、1.5元/30分钟、1元/30分钟,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每天限价30元、20元、15元;夜间收费标准均为0.5元/30分钟。
车站、码头、景点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为:核心区域白天按照1.5元/半小时、夜间0.5元/半小时收费,24小时内最高限价20元;一、二级区域白天按1元/半小时、夜间0.5元/半小时收费,24小时内最高限价15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关注了部分特殊对象的现实需求。比如,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停车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知》明确,对有长期停车需求的车主,可采取年票、季票、月票或其他形式给予优惠,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管理运营单位自行制定并抄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先公示后再执行。
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我们了解到,这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同时,新能源汽车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停放,停放时间1小时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从车辆驶入时间起计费。
“停车管理运营单位应在收费路段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停车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减免规定、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监督机关以及举报电话12345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邓玉娇
一审:邓玉娇
二审:颜石敦
三审:白培生
来源:湘潭在线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