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25 10:48: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5日讯(通讯员 李涛)10月24日,湘潭市应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5年第三批3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通过以案示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一起案例中,左某在雨湖区先锋街道湘运小区附近的一处民房内存放大量烟花鞭炮。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涉案烟花爆竹产品共计478箱(件),其中包括60个4寸礼花弹(专业燃放类A级产品)。经立案调查,事发时,左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其违法所得共计2000元。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左某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款2.8万元。
另一起案例系韶山市某超市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今年7月,执法人员在超市检查时发现,店内存有烟花爆竹,且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查,该超市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获利300元,店内存放各类礼花33个、鞭炮121盘、条鞭200封、小产品5件。事后,该超市被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2万元。
第三起案例中,应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岳塘区某公司检查时发现,一名作业人员黄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然而,调查发现,黄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事焊接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处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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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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