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23 17:35:2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3日讯(通讯员 李云龙)“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们打开心结,不再纠结于过去。”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恋爱期间经济往来引发的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双双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
据了解,李某与王某曾为恋人关系,双方交往期间感情甚笃,二人经济往来频繁。恋爱期间,双方常以“5200元转账”“1314元红包”等方式传递心意。后因琐事产生矛盾,加之二人年纪尚轻、不够成熟,未能及时化解分歧,最终矛盾激化,不欢而散。分手后,李某以王某借款未还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尽管争议标的仅为3000元借款,但其根源在于感情破裂后双方难以理清的情感心结。借款金额虽小,但情绪对立明显,李某所求并非这笔款项本身,而是仇恨性地试图影响王某的生活。承办法官当即联系王某,得知被起诉的消息后,王某情绪同样激动,甚至向法院询问是否可以提起反诉。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并未简单开展庭审,而是从情、理、法多角度进行耐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妥善处理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问题。
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和辨法析理,双方最终打开心结,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李某偿还1500元,之前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不再互相纠缠。调解结束后,双方均表示不再纠结过往,今后将以平和心态继续各自生活。
近年来,宁远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家事、借贷等涉情感类纠纷中,既注重心理疏导,又着力化解矛盾根源,积极引导当事人解开心结、实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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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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