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湘潭在城区开展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17 10:45:25

湘潭市城市两区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重点内容

一、试点范围:雨湖区、岳塘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定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待遇政策:

1.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参保地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在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基础服务包和增值服务包中的诊疗服务不设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诊疗服务按70%比例报销,特定政策清单项目内容(含特定政策清单常用药品20种和特定政策清单项目10项)按90%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报销420元/人/年

特定政策清单常用药品清单

特定政策清单常规项目清单

①尿常规检查;②粪便常规检查;③ABO 红细胞定型;④血细胞分析;⑤葡萄糖测定;⑥糖化血红蛋白测定;⑦血脂两项测定;⑧常规心电图检查;⑨小清创缝合;⑩小换药。

例1:小赵在雨湖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且已在雨湖区A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小赵在A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不设起付线,产生的特定政策清单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90%,普通目录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统筹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420元/人。

2.在签约家庭医生门诊就诊时,不再收取诊查费。

3.个性化服务包由签约参保人自愿选择,费用由签约参保人个人支付。

4.原则上,签约但未参保的居民不享受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但未签约、参保地与签约地不一致的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原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实施保障,在参保地签约的居民在非签约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或从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共济支付。

例2:小赵在雨湖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且已在雨湖区A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小赵前往B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因参保地签约的居民在非签约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或从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共济支付。

例3:小孙在岳塘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因参保但未签约,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不设起付线,目录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统筹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420元/人。

例4:小李在雨湖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且已在岳塘区C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因参保地与签约地不一致,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不设起付线,目录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70%,普通门诊统筹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420元/人。

责编:彭婷

一审: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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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白培生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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