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14 19:48:17
9月29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与临武县人民法院携手发布锂电新能源领域司法保护令。
临武县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其中锂矿储量庞大、分布广泛。为深入贯彻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安全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精准服务于锂电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加优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预防和严厉惩治锂电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与临武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颁布了这一锂电新能源司法保护令。
保护令内容明确、指向清晰: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或破坏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严禁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进入锂矿区从事采矿、挖矿活动;坚决打击无证勘查、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严格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锂矿区内非法倾倒、处置废物,污染环境。
下一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此保护令为抓手,护航锂电产业健康发展,为临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的检察动力。(唐丽 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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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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