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过高引发事故,检察院把城管局告了

虢灿   三湘都市报   2025-10-13 17:32:48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胡庆 颜志军

人行道隔离护栏太高遮挡视线,还因此引发事故致人死亡,检察部门向当地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城管局“纸面整改”,护栏隐患依旧。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到益阳市桃江县检察院,该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10月13日,记者从益阳市桃江县法院获悉,目前,护栏隐患彻底被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

护栏隐患酿事故,检察建议遇“纸面整改”

益阳市某县一段人行横道隔离栏,因为设置过高,长期影响视线,形成一个视觉盲区,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2023年9月26日,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引起当地人民检察院的注意,包括该段隔离栏在内的辖区交通隔离设施的法定监管主体为县城管局。

经立案并实地调查,检察院发现隔离栏确实未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建设,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年11月10日,县检察院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当地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案涉路段的公共交通设施安全隐患进行紧急处置,同时,对城区范围内主要道路的同类隔离栏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并加强日常监督,防患于未然。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城管局有所行动:召开会议、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经排查,城区共有992块道路中央护栏未按标准设置。然而,这些行动多停留在计划和纸面上,并未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实质性整改。过高的护栏依旧矗立在路面,安全隐患并未消除。

案涉护栏全部整改,视线盲区被消除

因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某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桃江县人民检察院。

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于2025年4月依法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受理后,桃江县人民法院并未局限于程序性审理,而是主动出击,力求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法院迅速搭建沟通平台,组织涉案地县城管局、县检察院以及公益诉讼起诉人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座谈,聚焦“是否整改”以及“如何整改”两大核心问题,明确整改标准与实施路径,以司法力量确保检察建议不落空、整改要求全到位。

协调会后,涉案地县城管局终于“动真格”,对案涉隔离栏进行彻底整改:在人行横道与车道交会处,隔离栏以斜向渐变方式逐渐降低高度,净高均降至安全的0.7米以下,视线盲区被消除。因此,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了终结诉讼的建议。

司法监督督促依法履职

法官介绍,行政公益诉讼的根本目的不是要让行政机关“败诉”,而是通过司法监督这一强力后盾,督促其依法履职,保护受损的公共利益。诉讼启动后,行政机关积极整改,使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诉讼请求便已全部实现。此时,检察机关建议终结诉讼,法院予以裁定,正是法律追求效率与实质正义的体现,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本案因被告在诉讼中已履职到位,故裁定终结诉讼,程序合法正当。

本案清晰展示了检察公益诉讼“诉前建议+提起诉讼”的完整链条。检察建议是“先手棋”,给予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优先机会,体现了司法的谦抑和善意。提起诉讼则是“保障棋”,当善意提醒效果不彰时,强有力的司法介入便成为维护公益的必要保障。警示所有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检察建议必须严肃对待、及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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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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