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意外生隔阂,法官调解让堂亲“冰释前嫌”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9-30 13:11:0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30日讯(通讯员 田枝柱)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情续”的良好效果。

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系堂兄弟,张某乙家需新建房屋,张某甲系当地砖工,故张某乙雇请张某甲为其建房。当房屋新建至第二层时,安装在二楼的吊机因未安装稳当在吊砖过程中掉下至一楼,捆绑吊机的绳索因吊机坠落回弹,击打了正在吊机附近施工的张某甲。

张某甲受伤后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四万余元,张某乙垫付三万元。经鉴定,张某甲因此次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甲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各项损失合计十八万余元。

承办此案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单独沟通过程中,原告张某甲表示已与被告张某乙多次沟通,但张某乙就是不愿意赔偿,现在自己身体没有痊愈不能工作,家里根本没有生活来源。张某乙则表示已垫付医药费几万元,现在还要赔偿这么一大笔钱,实在拿不出来。

为打破僵局,法官决定从“亲情”与“法律”双管齐下:一方面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忆过往相处的温情,提醒“对簿公堂可能让亲情彻底破裂”;另一方面对双方有争议的赔偿项目进行逐项分析,结合法律规定与当地生活水平,清晰说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项目的计算依据,让双方明白自身权利义务的边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张某乙已垫付的三万元医药费用,再一次性赔偿张某甲因此次事故导致的各项损失合计五万元,张某乙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兄弟二人握手言和,此前的隔阂烟消云散。

该案的妥善处理,既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可能产生的矛盾,又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减轻双方诉累。今后,平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在纠纷化解中兼顾“法理”与“人情”,探索更高效、暖心的解纷路径,以司法力量守护社会和谐与群众福祉。

责编:王相辉

一审:吴天琦

二审:徐典波

三审:姜鸿丽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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