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5-09-17 17:52:0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7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胡晖 李丹)爱犬食物中毒,急得犬主许志(化名)凌晨1时往宠物医院跑,终究还是没能救过来。面对2000余元的医疗费和动物尸体处理费,许志却选择了逃单,宠物医院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
9月17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执结了这起案件。
医生正在对中毒斗牛犬施救。(通讯员供图)
病犬正在抢救,主人悄悄离开了
事发当日,许志抱着挣扎抽搐的斗牛犬冲进了家门口的宠物医院。经医生确诊,该犬存在严重中毒症状,生命垂危。
经双方沟通,许志同意救治宠物狗,并自愿承担救治费用和救治后果。谁知,许志趁医生实施手术过程中,分文未付便悄然离开,而斗牛犬也没能挽救回来。
当医院找许志结算医疗费用2056元和动物尸体处理费用300元时,许志拒接电话,甚至直接关机断联。
宠物医院立即报警,警方很快找到了许志。面对这笔结算费用,许志坚称“不是狗主人”,这只斗牛犬是“另一个女孩”的,并将女孩微信推送给医院方。当医院联系到该女孩时,女孩却表示许志早已领养了这只斗牛犬,成为了新主人。
协商不成,宠物医院将许志起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决许志完成相关费用的支付。
法院强制执行,结束“逃单”风波
法庭调查中,许志多次表示女孩才是真正的狗主人,但拒不提供相应证据,随后直接玩起了“失踪”,对法官也“断联”。
法院认为,本案中,许志虽辩称狗主人系案外人,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不予采信。最终,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决许志向宠物医院支付医疗费用2056元和动物尸体处理费用300元。
随着判决文书生效,许志仍拒不履行相关支付义务,2025年7月14日,宠物医院向雨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劝说和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许志最终予以配合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
法官:爱与责任不可分割
“带宠物就医并接受服务,双方即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享受了医疗服务后拒不付费,构成违约,法院对此坚决予以否定,让‘逃单者’无处遁形,有力地捍卫了诚实守信的社会基石。”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希望本案能警示每一位饲养人或管理人:爱与责任,一体两面,不可分割。唯有以法律为底线守护爱心,用责任为牵引延续温暖,大家才能与爱宠和谐共处,共同营造更加文明、友善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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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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