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行动│门口一度“双岗” ,业主购水受阻 一小区新旧物业交接引冲突

    2025-09-11 11:13:55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恒盛世家小区新旧物业交接引发冲突,旧物业拒不退场导致小区出现门口“双岗”和欠物业费业主购水受限的现象。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据了解,这个2006年交付的老小区共有11栋1104户居民,物业费标准为1.3-1.6元/㎡。业委会委员透露,开发商指定的长沙市中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服务近二十年,因卫生、设施维护等问题引发业主不满。历经四届业委会努力,最终在今年通过法定程序选聘新物业——湖南豪布斯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

  豪布斯卡物业按合同约定于9月1日入驻小区,中升物业却以“520万元物业费未收缴”为由拒绝撤场。记者调查发现,中升物业拒绝移交小区东门岗和业主资料,还采取“捆绑购水”措施,要求欠费业主补缴物业费。9月5日傍晚,新物业尝试更换东门道闸时甚至遭到原物业人员阻挠,一度出现门卫双岗,双方发生推搡,民警到场处置。

  天心区青园街道和井湾子社区积极介入调解纠纷。9月8日上午,街道召集派出所、街道城建中心、街道法治办、司法所、新旧物业及小区业委会等一起进行协调。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皆表态,要求新物业依法入驻,旧物业依法撤出。对于部分业主未缴物业费的问题,社区、业委会也表示会进行督促。

  当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中升物业保安撤离岗位,豪布斯卡物业顺利拆除道闸换新。在小区物业中心,双方正商谈业主资料移交事宜。但物业费纠纷未解决,小区自来水账户仍未移交,业主仍需在老物业处购水,欠物业费的业主被要求补交物业费才能购水。中升物业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业主欠费很多,物业公司还欠了自来水公司200多万元,对欠物业费的业主要求补交物业费才能购水也是无奈之举。”业主们则普遍认为此举违法,强调欠物业费和购水是两码事。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将相关设施和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或其指定的人。恒盛世家小区业委会通过合法程序选聘新物业,原物业公司应依法配合交接。物业无权限制业主基本生活需求,欠费问题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类新旧物业交接引发冲突已非个案。如何构建良性互动的物业关系,仍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刘一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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