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副市长获刑12年,一项罪名不常见,还曾被指骗取学位

  上观新闻   2025-09-10 20:03:39

9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受贿、玩忽职守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高朋获刑12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高朋利用担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个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86万余元。

同时法院还查明,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高朋担任顺义区区长、顺义城市生活展示体验馆筹建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在顺义城市生活展示体验馆选址及后续收购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高鹏也是近年来罕见的因玩忽职守罪获刑的中管干部。

审理此案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高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玩忽职守所造成的损失大部分已挽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高朋1972年7月生,辽宁凤城人,长期在北京工作。早年他曾在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起,他历任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顺义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去年1月任北京市副市长,直至去年4月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高朋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大学,并曾就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是一名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然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他的处分通报中却提到,高朋“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

今年1月,高朋被“双开”。通报中指出,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他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责编:李莉芹

一审:李莉芹

二审:陈永刚

三审:文凤雏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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