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2 11:09:5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邓中明)盗用女友信息与男性“网恋”,3个月骗了9万余元。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24年2月的一天,王某在微信上收到自称“李某”的好友申请。聊天中,王某发现“李某”与其年龄相仿,活泼开朗、善解人意,感觉像春日阳光温暖明媚。“李某”发来的文字和照片总是带着笑意,分享生活细节,像一阵清风,吹进了王某的心里。面对这个突然闯进生活里的年轻异性,王某逐渐放下戒心,开始不自觉地期待下一次聊天,不久双方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我爷爷生病住院了,但我一时凑不出那么多钱”“我想坐车来见你,但还没发工资”。交往后,“李某”开始以多种借口向王某借钱。见收款账户的实名认证确为“李某”后,王某觉得自己的“网恋女友”只是一时遇到了困难,3个月内他陆续通过微信、支付宝共给对方转账9万余元。直到多次催款未还,王某才逐渐生疑,最终报了警。
经查,“李某”账号的使用者实为李某男朋友黄某,黄某因经济窘迫,萌生了诈骗他人的想法。他想到此前在QQ上添加的陌生人王某留有微信号,便用微信添加了王某,在言语中将自己装成女孩子,并将其女友李某的照片、音视频发送给王某。为了不露出破绽,黄某编造理由让不知情的女友李某提供收款账户,待钱转到账户后再转至黄某账户。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认了其假冒女友李某与王某谈恋爱诈骗钱财的事实,其骗取的9万余元已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检察官提醒,无论男女,在面对网络恋情时都要擦亮双眼,切勿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在未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之前,切记不要轻易转账、送礼,更不要对“感人理由”掉以轻心。面对涉及金钱的请求,请多一分冷静、少一分冲动,守好钱袋子,也守住自己的情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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