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300元保证金哪去了?

方兴     2025-08-23 16:13:49

有人反映:2011年,我办理二胎准生证,当时政府要求我在农村信用社存300元保证金,防止非法生育三胎。由于自身原因,二胎直到政策放开后20191125日才生。2016年,东安县大盛镇政府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提取了我存的300元保证金。

东安县大盛镇人民政府回应:经查,根据东政发(2001)17号文件,诉求人的计划生育合同保证金由于未按时提交妇检证明而转为违约金,大盛镇人民政府遂将这部分计划生育违约金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兑现。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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