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法院为建筑工人追回工程款

  三湘都市报   2025-08-20 16:28:1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0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李丹 李思曼 刘美莹)承诺按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开发商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下的3379万元又玩起了“拖”字诀。法院强制执行,依法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划扣,确保工程款支付完毕。8月20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涉资7000余万元的执行案。

2023年5月底,湖南某公司中标某房地产项目。同年6月底,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了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依据约定,土建主体工程在项目首次开盘后的两个月内,发包人按累计已完产值的7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此后发包人按每两个月已完工程产值的7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桩基工程经桩基检测验收合格,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后,支付至该专业工程相应合同造价的70%;其他专业工程按照实际完成产值,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湖南某公司与开发商共进行十次对上验工计价,累计对上计价金额3.02亿元,应拨款金额为2.15亿元,实际拨付金额1.42亿元,欠拨付金额7379万元,计价付款远低于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比例。

工程款一拖就是一年半,2025年4月底,湖南某公司将开发商起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

5月8日,经商事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双方确认了调解协议:截至2025年5月8日,开发商尚欠湖南某公司工程进度款7379万元。由开发商于2025年5月20日前向湖南某公司支付4000万元,剩余工程进度款3379万元于2025年6月30日前付清。该协议经过雨花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

但开发商支付完4000万元后,承诺6月30日支付的3379万元工程款始终不见踪影。无奈之下,湖南某公司向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雨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开发商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拟冻结、扣划其银行账户存款。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账户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法院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本案申请执行的工程进度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于2022年年初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之规定,法院有权对该笔资金进行扣划。

法院立即联系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知其相关情况并取得其支持盖章确认后,第一时间前往银行办理了扣划手续,并支付给湖南某公司,该案顺利执结。

责编:杨昱

一审: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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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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