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一村民未取得建房手续就施工

  新湖南客户端   2025-08-15 17:37:00

新邵县一居民反映,迎光乡车塘村13一陈姓村民,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形下擅自在隆回县高平镇堂下桥村19组破坏耕地和林地私挖地基

迎光乡人民政府回应:2025519日,乡自然资源所和乡农业农村办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用地情况。*宇属于新邵县户籍,该建房占用地段土地权属为新邵县地籍,但是土地边界线为隆回县。该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陈*宇建房选址情况特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邵县迎光乡自然资源所没有权限办理建房审批,所有建房审批权限都在乡镇人民政府,迎光乡人民政府和乡自然资源所并未对陈*宇建房办理任何建房手续。86日,乡自然资源所,乡执法人员,车塘村村干部去现场宣传政策,做解释说明工作,再次要求先办理手续后再施工。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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