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祖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8-13 17:48:34
日前,株洲天元区壹号领域二期业主反映,该小区物业公司在未获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公共物业出租,希望能得到制止。
8月11日,记者从株洲高科集团回复中获悉,壹号领域二期12栋为该公司自执物业,房屋性质为商业服务且系独栋;公司为盘活资产,将壹号领域二期12栋101、102、103、104 号房屋出租,未处置壹号领域二期业主的共有部分。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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