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人重残、全家失衡”难题,石峰区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工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23 09:16:3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宗倩 记者 刘韵霞

“以前在外打工总惦记着家里,照顾他也力不从心,现在看到他在这里住得舒服,我终于能踏实了!”7月21日,在石峰区老年休养院,看着精神状态良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丈夫陈某,其妻子激动得红了眼眶,感激不已说出了集中照护政策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切实帮助。

为切实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难题,今年4月,《株洲市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实施办法》出台,石峰区残联、区民政局同步启动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对象摸底排查工作。走访中,工作人员了解到,清水塘街道白马村村民陈某(55岁)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儿子马上进入大学,妻子为维持家用不得不外出打零工,日常照护只能依靠陈某的兄弟姊妹。但亲属各自有家庭和事务,常年照护难免分身乏术,陈某妻子常常陷入“打工养家”与“照护丈夫”的两难境地,迫切希望能有专业机构接过照护重任。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区残联立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陈某的健康情况、自理能力、精神状态等方面进行入户评估,严格把关照护准入标准。评估符合申请条件后,区残联工作人员积极向陈某及妻子宣传集中照护政策,“陈某属于整户低保范畴,每月有400多元低保补助,重度残疾两项补贴每月有200元,集中照护政策中对整户纳入低保待遇的困难重度残疾人补助800元/月,而入住休养院每月仅需1762元,这意味着陈某妻子每月只需支付400元左右,就能让陈某在专业机构接受照护服务。”这既解决了无人照护难题,又有各项政策补贴帮扶,陈某及妻子欣然答应。

7月18日上午,区残联、清水塘街道、白马村等工作人员与陈某家属一道,在石峰区老年休养院正式签署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协议,陈某成为石峰区首位纳入集中照护的对象,政策落地迈出关键一步。

区老年休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休养院为每位服务对象量身定制了个性化的照护方案,从生活起居到健康管理都体现人文关怀,护工为他理发、做好日常清洁,贴心保障24小时空调开放,每日对房间进行消毒,还有医护人员定期为他测量血压等基本生理指标,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并进行干预,陈某目前精神状况良好。

集中照护政策的出台,既是解决家庭照护难题的及时雨,也是完善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石峰区将逐步扩大集中照护覆盖面,让更多困难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有人管、管得好”的专业服务,切实提升获得感与幸福感。

申请集中照护服务

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6-59周岁,具有株洲市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自理能力为失能,家庭欠缺照护能力;

5.无暴力倾向、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集中照护的情形;

6.本人自愿申请入住集中照护机构并按合约缴纳费用。

7.同一残疾人不能同时享受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和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

联系人:

石峰区残联 王辉15292169969

石峰区老年休养院 傅忠南132173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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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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