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5 16:03:40
一市民:6月10日,我通过线上与长沙温度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达成了婚纱拍摄服务协议,并向该公司支付了1000元拍摄费用。之后因个人婚礼计划变更,在未拍摄的情况下,向该公司申请退款,遭到拒绝。
7月24日,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双方已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7月25日,记者致电该市民,他称经调解,对方同意退还拍摄费用300元,约定在7个工作日内退款。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李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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