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让人大执法检查更本真

  人民之友   2025-07-14 11:35:11

今年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为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开展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法治护绿”相关法律法规、中小企业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时,专门成立暗访组,暗访组什么时候开展调研,调查什么行业、什么企业、什么地方、什么内容,政府和部门无不知晓,从而确保了解掌握的情况真实可靠。

人大执法检查一般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方式。这种检查方式,虽然能够了解到一些情况,但很多真实的问题却常常被过滤。心理学上有一个“自我呈现”的现象,指个体在与人交往中,往往会选择性把自己认为好的、积极的、符合社会期望的一面呈现在世人面前。同样道理,作为被检查的对象会把执行法律法规到位、成绩比较突出的一面展示给执法检查组。因而,检查组往往看到的是好“场景”,听到的是好“声音”。

事实上,在开展执法检查时,由于时间短,内容多,涉及面广,在层层陪同、层层“把关”下,要真正沉下去、走进去,是不容易的。因此,在一些地方执法检查往往是浮光掠影、蜻蜓点水,常常被群众诟病坐着小车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会议室里听一听”。

为走出这一困境,减少干扰,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专门设立暗访组,在执法检查开展前,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提前进行暗访,全面真实调查了解情况,有效地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

执法检查作为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确保法律法规落地生根的关键手段被称为“法律巡视”利剑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检查方式是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的前提和基础,而暗访却是发现问题、揭露矛盾、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和形式。因此,要善于、科学运用这一创新方式,真正让暗访成为执法检查的“加分项”、提升检查实效的“催化剂”。

当然,做好暗访工作,还需在四个方面重点把握

提前做好功课。凡预则立,不预则废。暗访不能没有方向,没有目标。要善于从海量的信息中,找到暗访的任务、重点,暗访哪些地方、查什么内容、掌握哪些情况、哪些薄弱点位,需要提前谋划,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要打有准备之仗,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问题的判断能力、辨别能力、应变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暗访是一种特殊的检查形式,最显著特征就是出其不意,以其行动的不确定性,保证反映工作真实情况、发现隐蔽问题。因此,必须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看实情,摸真情,守真道,全面客观了解掌握一手资料。

要务必讲求实效。暗访的目的是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必须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吃得苦,不怕累,放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进去,融入下去。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受干扰,悄悄地去、悄悄地查、悄悄地走,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真正摸准相关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剖析问题根源,提实建议意见。

严守纪律规矩。严守纪律是暗访工作取得成效的保障。暗访难免遇到方方面面的人情关系,一定要规避“老好人”的思想,敢于斗争,敢于动真碰硬。暗访人员要公道正派,正气无私,不得直接处理问题,不得暴露身份,这样才能做到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

(作者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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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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