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慧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7-05 10:18:0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5日讯(记者 金慧)7月4日上午,2025年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项目工作会议召开,正式启动今年的高等教育慈善助学工作,计划安排资金1500万元对困难大学生进行资助。今年考上本科及专科院校的困难家庭子女每人可获得5000-8000元,2022年至2024年已获得本项目资助、在大学期间品学兼优且家庭依然非常困难的大学生每人可获得3000元。
长沙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唐俊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市慈善事务中心、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区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慈善社工科科长、慈善办主任等参加会议。
据介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长沙市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32号)文件规定,今年市财政安排助学金1500万元,考上本科及专科院校的困难家庭子女每人可获得5000-8000元的入学资助,其中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资助8000元;监测对象子女,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致困家庭子女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每人资助5000元;同时,对2022年至2024年获得本项目资助,在大学就读期间品学兼优、热心公益慈善事业且家庭仍然非常困难的大学生进行延伸助学,每人资助3000元。
会议对市政府高等教育慈善助学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今年慈善助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助学工作安排,今年的申报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接受录取到本科院校的困难大学生申报入学资助,申报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8日;第二批次接受录取到专科院校的入学资助对象申报,申报时间为8月15日至25日;第三批次接受延伸助学对象申报,申报时间为11月3日至14日。
低保家庭子女、困难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对象、监测对象子女等重点资助对象由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逐个调查摸底申报;因残、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致困家庭子女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等其他困难对象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本人1寸相片、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个人信息比对授权书、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延伸助学对象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持本人1寸相片、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就读学校出具的奖学金证明或相关科研学术成果证明、有关机构提供的参与公益慈善活动证明、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唐俊杰强调,市慈善总会和各区县(市)民政局、慈善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深厚的为民情怀,勠力同心、真抓实干,把今年慈善助学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扛牢慈善助学的政治责任和民生担当。慈善助学是彰显政府关怀的“爱心工程”,是兜牢民生底线的“民生工程”,是涵养国家未来的“希望工程”。必须不折不扣抓落实,保障困难学子顺利入学,让政策红利精准惠及困难学子,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要聚焦关键、精准发力,确保助学工作公平公正和高效规范。必须以“精准、规范、高效”为准则,做到“对象识别、资助标准、程序执行”三个精准,把握申报动员“全”、资料审核“严”、资金发放“快”三个关键,严把每一道关口,守牢公平公正底线。三要压实责任、强化协同,圆满完成今年助学工作任务。市慈善总会要主动牵头、强化监督,健全“周调度、月通报”机制,深化协同联动,紧盯关键节点,确保全链条高效运转。各区县(市)民政局和慈善会要细化部署、靠前指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末梢作用,深入摸排申报,确保困难家庭子女“应助尽助”,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据了解,助学金将由市慈善总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拨付到受助学生银行账户,第一批次(本科)助学金拟于9月5日前发放;第二批次(专科)助学金在受助学生入学后,提交高等院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后,拟于10月23日前发放;第三批次(延伸助学)助学金于拟12月15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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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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