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旋 2025-07-03 22:08:52
湖南日报7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旋 通讯员 吴思婷)7月2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此次优化调整自8月1日起执行,主要针对工商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用户,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分时电价机制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此次优化调整后,全年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16:00—24:00)、平段(6:00—12:00,14:00—16:00)、低谷(00:00—6:00,12:00—14:00)三段各8小时。对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每年1月、7月、8月、12月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其中,7月、8月尖峰时段为20:00—24:00;1月、12月尖峰时段为18:00—22:00。
优化峰谷时段是此次优化调整的主要内容之一。比如,午间电力供大于求,通过优化调整,将午间11:00—12:00由高峰调整为平段,12:00—14:00由高峰调整为低谷,有利于降低午间购电成本,预计可释放电力需求300万千瓦。
此前分时电价政策白天高峰和平段嵌套,低谷和平段不连续,对工业企业特别是商业用户连续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优化调整后,低谷和平段时间连续执行,其中16:00—24:00为高峰(尖峰)时段,0:00—16:00连续16个小时为低谷时段或平时段,能够推动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有利于企业连续生产运营。同时,此次优化调整还减少了尖峰小时数,取消9月尖峰时段,全年尖峰电价小时数减少120小时。
另外,此次优化调整扩大了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一是进一步挖掘用户调峰积极性,将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扩大至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电用户,明确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电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二是将“医院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改为“医院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或选择执行平段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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