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管理,住宅装修必须向物业或街道申报

  犇视频   2025-07-01 17:26:4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姚籽怡)今日,记者从湖南省住建厅获悉,今日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住宅装修业主或装修企业必须向物业或街道申报登记,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结构。

据悉,《办法》对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九类小散工程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房屋市政工程新(改、扩)建、非住宅装饰装修、加装电梯土建施工等,其中涉及动火作业、构变动、深基坑等高风险工程将实施重点监管。

《办法》指出,建设单位须在开工前完成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合同。重点监管项目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高风险工序实施规范化管理。针对住宅装修领域,明确要求业主或装修企业必须向物业或街道申报登记,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结构。物业须履行巡查责任,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开通公众举报渠道,鼓励市民通过“12345”、“12350”热线举报安全隐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该办法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过程监管、畅通监督渠道等举措,构建起小散工程安全管理的全链条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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