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宸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30 19:21:58
湖南日报6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新修订的《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省征兵工作条例于1994年通过,1997年、2004年和2010年三次修正,对保证我省征兵工作顺利实施、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省人大社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征兵工作条例》的修订出台,《条例》的上位法依据发生了重大变化,需要及时对《条例》进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要求。
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湖南兵员大省、教育大省的省情,此次《条例》修订针对高学历青年和技能型人才成为征集主体的实际,坚持向教育要兵员、到学校征兵员,通过建立征集任务统筹机制,优先保证大学毕业生等高学历青年的兵员征集,同时明确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可以对辖区普通高等学校直接分配征兵任务。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建立兵员预征预储工作机制,规定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兵员预征预储机制,加强军事类社团建设,通过法规宣讲、政策解读、跟踪引导等方式,培育储备具有国防情怀、志愿投身国防事业的高素质兵员。
此次《条例》修订,还健全了应征公民的权益保障措施,规定应征公民对体格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查申请,征兵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集中复查;明确应征公民接受体格检查、役前教育等期间的工资、奖金和补贴由所在单位照发;强化新兵家属优抚优待、退回人员接续治疗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保障措施。《条例》还对上位法涉及的征兵任务统筹、兵员预征预储、初次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定新兵、欢送新兵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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