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06-25 15:36:17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从合成大麻素到氟胺酮,再到依托咪酯,新型毒品的花式“伪装”,你能识破吗?
近年来,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披上“伪装”,令人“上头”。
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列入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贩卖含该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将构成毒品犯罪。
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
2年前,依托咪酯列管后,曾某红、覃某兴、欧某勇、邹某仍吸食并贩卖含该成分的电子烟油。
法院经审理查明,曾某红贩卖运输烟油295ml,并多次容留多人居家吸毒;覃某兴直接向曾某红贩卖35克依托咪酯烟油;欧某勇协助运输含35克依托咪酯烟油,并多次容留他人在车内吸毒;邹某多次购入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并贩卖给吸毒人员。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曾某红、欧某勇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覃某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邹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系立功。欧某勇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曾某红、覃某兴、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
法院依法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曾某红、覃某兴、欧某勇、邹某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罚金3.8万元;有期徒刑8年,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5年,罚金1.3万元;邹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1万元。
记者从专业人士处了解到,依托咪酯电子烟伪装性、迷惑性大,与合成毒品相比,成瘾人群平均年龄更低,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更大,吸食后会出现眩晕、视力模糊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情绪、思维的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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