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鸿福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06-22 15:19:40
据三湘风纪网报道,2023年2月26日,娄底市新化县圳上镇人民政府为提高医保征缴工作排名,未进行合规性审查就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将是否参加医保作为招考招聘、民政救助、宅基地审批等事项的前置条件,引发舆情。2月27日,圳上镇人民政府停止执行该文件。对此,按照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该镇镇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今年,省纪委又将此案作为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
圳上镇人民政府为提高医保征缴工作排名,出台违规征缴文件,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关人员被依纪追究责任,可以说是咎由自取。通过这一典型案例,一方面曝露出一些乡镇领导的法治观念淡漠、政绩观念扭曲,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缺位和不作为。
乡镇、街道工作直面一线,直接承担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宅基地审批、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医保经费征缴、移风易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工作。乡镇政府出台的文件,直接关系百姓利益,关乎社会公平公正。然而,一些乡镇领导干部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出台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存在制定程序不严格,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不适当问题,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有权“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对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权力。但从全省各乡镇行权情况看,很多乡镇还处于“空白”,没有行使过这一权力、开展过这项工作,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乡镇人大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点审查文件是否与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相一致、是否与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等。通过备案审查这一“法治体检”,筛掉可能与宪法法律及上级政策相抵触的规定,不断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最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关于组织探索开展人大对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系统谋划、稳妥开展、全面推进、有序实施”的原则,对所有现行有效的、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制定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切实打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可以说,该通知是一场“及时雨”,为全省乡镇人大开展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供遵循和保障。各乡镇要以此为契机,巧借东风,乘势而为,大胆有序开展工作。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深刻吸取圳上镇典型案例的教训。乡镇党委要积极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交人大进行备案审查;乡镇人大要扛牢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认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在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对以往所有本级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澄清底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情况依法予以处置,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不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继续适用;对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已过适用期的,及时予以废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长效机制,完善审查程序,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不断推动乡镇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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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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